在這裏讀書已經三個月,除了有點不適應這裏的天氣,其他一切都好。
沒想到崔慧英也來延世大學讀書,竟然還是和我們一個班級。這可能是她刻意的安排。自從她決定放棄金賢俊之後,雖然表麵上總是很樂觀,但其實心裏有點隱隱的失落。
“喂!”正想著,忽然背後有人拍我的肩膀,回頭一看,果然是崔慧英。
“你好。”我對她笑笑,向她打一個招呼。
崔慧英環顧著四周,“善美呢?”
“替我回去拿感冒藥了。”說到這裏,我忍不住打一個噴嚏,接著急忙向崔慧英道歉,“對不起。”在別人麵前打噴嚏,至少在我看來,是不禮貌的舉動。
但是崔慧英一點都沒有介意,從書包裏掏出紙巾遞給我,“擦一下吧。”
我微微一笑,拿紙巾擦了擦鼻子,眼睛則看著校門口——善美過來了。
“真是的,怎麼會感冒呢?”善美一邊走過來,一邊抱怨,一邊替我拿出藥片,一邊逼著我吃下去。
“快上課了,別在校門口站著了。”讓我幹吞下藥片之後,善美催促著我快點走起來。她做事風風火火,不喜歡浪費時間。
“走吧。”我牽著善美的手,慢慢走向裏麵。崔慧英也趕緊跟上,走在我的另一邊。
在她們兩人的陪伴下,我們走進教學樓。一路上,獲得無數注視的目光,當然,我已經習慣了。
崔慧英曾經是個敢愛敢恨的女孩子,但是經曆了金賢俊的打擊之後,似乎對感情也變得有點畏縮,或者說,她對男孩子的要求變得更高,這何嚐不是一種近乎本能的自我保護。
“今天晚上我們帶孫善出去買衣服,他上次那幾件衣服被‘蓬蓬’咬壞了。”臨上課前,善美向我布置今天的“任務”。
蓬蓬是家裏的小狗,長的很可愛,但是有一個壞習慣,就是它心情不好的時候,喜歡亂嘶咬東西,家裏的沙發因為它的這個壞習慣,已經換了三套,衣服則更是不知道被它咬壞多少件。我和善美都打算把小狗送走,但孫善特別喜歡它,所以也沒有辦法。
聽到我們商量今天的計劃,崔慧英坐在旁邊,一聲不吭。
我猶豫一陣,問善美,“讓崔慧英也一起去吧?”
善美偷偷望一眼崔慧英,想了想,“好吧。”
聽善美的口氣,似乎有點不太情願,這倒並不是因為她不喜歡崔慧英,而是她覺得,陪孫善出去買衣服是我們家庭的事情,不希望牽扯其他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