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淩晨3:08,我不是醒得早,我隻是睡不下,兩個小時前我想要睡覺的時候,手賤的點開了朋友圈,卻讓我看到了前女友的一則動態,嗯,前女友,就是這個讓人難受的關係,雖然她沒有寫,但我想來好像是她用清明假期這三天去她現在男朋友所在的城市玩這樣子。
我睡不下的原因,不是因為她現在有了新的男朋友,而是因為想起她,伴隨著想起了很多關於她的事。
我們是兩年前分手的,分手的時候也不是很愉快,因為是她追的我,一開始的時候,我就感覺這段感情不會長久,所以最開始一直想方設法的刁難她,在她打遊戲的時候吼她罵她,這也為後來的分手種下了禍根。
我們在一起一個學期的時間,期間我真的沒有履行一個身為男朋友的責任,我還是會去找其他女生聊天,還是會在她生理期的時候叫她多喝水,還是會和她說其他女生漂亮。
或許,真的應了那句“隻有失去了,才會懂得珍惜。”
當她第一次和我提出分手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已經習慣了她的存在,習慣了她小心翼翼質問我為什麼亂花錢,習慣了每天放在我書桌上的早餐,習慣了每天晚上準時的一聲“晚安”。
那一次,我留住了她,而她也給了我一次機會。自那次起,我自己都發現了我自己的變化,我開始每天陪在她的身邊,她生理期我會買很多好吃的讓她舍友拿給她,抱著她的時候把手放在她的小腹上,隻因為她說過這樣會舒服一點。開始每天向她說晚安,並且每次聊天的最後一句絕對都是我發,我隻想讓她每天打開聊天框,都顯得是我主動的一般,繼續昨天聊的話題聊下去。
即便如此,有些事情,卻已經回不去了,在我變了同時,我發現她也變了,她變的有點冷淡,她沒有之前我那樣的蠻不講理,她隻是在默默接受著我的一舉一動,雖然我講笑話她還是會笑,我給她的驚喜她也會興奮,但已經變淡了。
果然,她還是提出了第二次分手,當時我自問自己這段時間沒有任何一點對不住她,所以當時的我,怒了。
她給我發信息,我理都不理,一個電話打過去,大聲的質問她,大聲的罵她。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但隻有一句我現在記得清楚。
“你是不是賤?就喜歡我打你罵你嗎?對你好你還不樂意嗎?”
記得清楚,是因為她聽到這句之後,哭了。
分手,我同意了,在那之後幾個月,我們還在一個班裏,我們兩個都是班委,卻都故意的躲著對方,回避著,逃避著。
當時有個人和我說:“她喜歡的是那個不喜歡她的你。”
我信了,因為在我看來,事實就是這樣。
直到那年假期,我的一名女性朋友和我談起一些她的感情生活,可能是不經意間感慨道:“我們女人像貓。”
貓和狗不同,狗選擇了一個主人,即便那人是想打死它,也會夾著尾巴上去。而貓,如果讓它們對你失去了信任,那麼你也就失去了它們。
我想明白了,我懂了,我知道錯了。
當她第一次和我提出分手的時候,其實一切已經晚了,她是在忍了我多少次之後,才下定決心提出第一次分手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就是那次我徹底失去了她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