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附錄-幾篇相關的文章(5)(1 / 3)

因此,無論“革命”前、“革命”中還是“革命”後,人們無法逃避心理競爭,從而也沒有任何一種力量能夠阻止人們盡力去追求稀缺資源,去追求可以讓自己在社會上的價值排序能夠得到提升的東西,甚至僅僅去表現自己可以表現的東西,以尋求心理上的優勢。換言之,“革命”隻可能鏟除與心理競爭關係不大的一些東西,這些東西可以包括政治結構、經濟結構,甚至社會製度,而根本不能鏟除與心理競爭對應的那些東西,比如一個決定了價值排序的等級秩序。倒不如說,至今沒有一場“革命”做到這一點:改變的不僅僅是“誰來玩?怎樣玩?”,而是“有沒有人玩別人這種現象?”。人類幾千年來,經曆無數改朝換代,至今仍然無法避免一個等級秩序對人的存在進行價值上的排序,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看起來在很多方麵對立,但在盡力讓自己的價值排序得到提升這一點是很一致的。

換言之,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具有精神上的同構性,他們在對等級秩序的維護上具有“共同語言”。經常看到的情況是:一個雇員可能會去恨一個老板,但是,他實際上恨的並不是老板,而是自己沒有機會當老板;除非他已徹底絕望,否則他不會真的去恨那個讓人有老板和雇員之別的製度。而如果有人要打爛這個製度的話,他有可能比老板更英勇地跳出來維護這個製度,因為盡管他現在被人剝削,但隻要製度不改變,他還有機會去剝削別人。如果他徹底絕望,渴望打爛這個製度,他也隻是希望打爛這個特定的由一部分人剝削另一部分人的製度,而不是人可以剝削別人的製度,否則,他就徹底沒有機會體驗一下剝削別人的滋味,以補償自己被人剝削的恥辱了。

當然,也不能排除受虐的心理衝動對此的反應:雇員在受虐於老板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心理生存,必須把老板對他的施虐合理化,進而也把讓老板得以施虐的那個製度合理化,而如果否定這個製度,則無異於是對他的一種否定,這在他心理上是無法接受的。在這個過程中,老板對這個製度的維護自不必說,為了能成功地利用這個製度施虐,他既會論證這個製度的合理性,將雇員受虐的命運隻歸結於他沒本事,而且會確立他對雇員施虐行為本身的合理性。在心理競爭中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走到了一起:前者想盡辦法維護這個給他們以炫耀自己的存在價值和施虐的現實,而後者則不會放棄可以用來補償現實恥辱的未來的希望。

很多理想主義者常常隻看到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現實中的對立,而看不到他們在精神上的同構性;隻看到他們的相互仇視,而看不到他們在心理競爭中對權力、財富、支配別人等共有的渴望,看不到他們其實都是一個等級秩序的“同路人”。在這個世界上,能夠讓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走到一起的東西很多,比如“愛國主義”,但即使沒有這些東西,隻要有心理競爭,他們也會走到一起。

可以看到,在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對稀缺資源、對心理優勢的熱衷中,心理競爭已遭到編碼,克服淩亂的無序狀態而模式化、機製化,並對應於社會的結構和等級秩序。心理競爭並沒有“社會曆史性”,但在特定社會中,它的表現方式,也即遊戲內容為何,怎樣才算是不違反遊戲規則,都有一些或隱或顯的標準。

在弗洛姆看來,有一個真相是:一個社會必須培養一種能夠與它對應的思維模式和社會性格,人們必須“想他所應該想,做他所應該做”。同理,心理競爭也必須符合一個社會的期待,即不能衝撞這個社會的等級秩序,而隻能強化它的邏輯。

在這種意義上,能夠讓心理競爭更活躍的需要、欲望和願望都必須予以合法化。一個將權力、財富奉為價值的社會最害怕的不是下等人在一個被大家所認可的遊戲規則中也參與對權力、財富的爭奪,而恰恰是大多數人破壞這個遊戲規則,或者對權力、財富毫無興趣。如果說破壞了遊戲規則,大不了懲罰破壞者而已,但大多數人如果對權力、財富不感興趣,這個遊戲就可能玩不下去。

反過來說,如果大多數人對權力、財富都有興趣,那麼,不管他們身份為何,處境為何,他們都是心理競爭這個遊戲的參與者,都是等級秩序的維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