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肥胖、減肥、健康(一)(1 / 1)

一、什麼是肥胖?

當進食熱量多於人體消耗量而以脂肪的形式儲存於體內,其數量超過標準體重的20%或體重指數大於24(國外男性以27,女性以25為標準)時稱為肥胖症。簡而言之,過多的脂肪累積於體內就形成肥胖。它是營養失調性疾病,導致機體發生一係列的病理及生理變化。脂肪過多就會引起體重的增加,故肥胖症主要表現為超重。當一個人進食過多,飲食所含的熱量過高,超過了人體的代謝、生長發育以及生產勞動等能量消耗的需要時,多餘的營養物質就會變成脂肪儲存在身體各部分。這樣這個人的外形上看起來就比正常人胖,自然他的體重也比正常的重。對於外形明顯胖的人診斷為肥胖症很容易,但對於輕度肥胖的病人,體重指標就很重要。所以肥胖症主要以體重作為衡量標準。這就需要一個確定的計算方法和固定的標準體重。標準體重可查詢標準體重表,也可自己計算。計算方法為:

身高>160厘米者:身高(厘米)一100×0.9

身高<150厘米者:身高(厘米〉一100

身高介於150~160厘米之間者,身高每增加1厘米體重應在50千克基礎上增加0.4千克。正常人體體重應在標準體重的士10%範圍內。

除根據體重測定診斷肥胖症外,還有根據身長、胸圍、腹圍來推算肥胖程度。如普通體型常可采用下列計算公式:

半身長一5厘米≤(胸圍+腹圍)/2<半身長十5厘米

其他還有總體水測定法、全體鉀放射測定皮下脂肪厚度測定法、體密度測定法等等。這裏隻介紹簡單的測定方法:將腹壁皮膚沿人體橫軸方向捏起,其厚度大於5厘米時,一般定為胖肥。其他方法比較複雜,就不介紹了。

二、肥胖程度的確定

一般在標準體重的±10%範圍內仍屬於正常現象;如超過標準體重的10%~20%為超重或肥胖;超過標準體重的20%以上則為肥胖病。

肥胖程度(%)=(實際體重-標準體重)/標準體重×100%

肥胖的判定沒有絕對的標準,隻能相對而言。超過標準體重的20%~30%外為輕度肥胖,超過31%~50%為中度肥胖,超過50%以上則為重度肥胖。這隻是一個大致的範圍,還需要根據個人的情況再定。比如肌肉相對比較發達的人,如摔跤運動員,由於他的肌肉較多,則體重自然比標準體重要重,但他們又不是脂肪很少的人,因此他們是否屬於肥胖就應因人而異,參照其他判定方法。

三、超重和肥胖是一個意思嗎?

正常生理情況下,一般超過標準體重的10%~20%為超重或肥胖,但是超重並不是肥胖的代名詞。也就是說,超重不等於肥胖。體重受許多因素的影響而發生變化,骨架大的人,體重就相對同等高度的人重些;肌肉發達的人也會相對比同等高度的人重一些。相同身高的兩個人,體重也大致相同,一個人顯得豐滿一些,另一個顯得結實一些,瘦一些,就要考慮到骨骼與肌肉發達程度的不同。比如健美運動員,肌肉發達,皮下脂肪少,但體重相對同等身高的人要重。再比如,美國八的籃球運動員體重為200磅的很多,日本相撲運動員體重為200磅的也比比皆是,但二者的形象在人們心目中是完全不同的,他們的胖瘦也可想而知了。因此青少年朋友不要一味地追求體重這個指標,大多數情況下,胖子一眼就可以確定是肥胖,隻是對於輕度超重的肥胖者,才考慮需要測量體重,計算超重的百分比,或者為了判斷肥胖的程度,以確定治療原則和選擇適當的減肥手段,以及在減肥治療時為了觀察療效,才測體重,計算超重的百分比。

另一方麵,骨架較小的人,雖體形較胖,但體重隻屬於超重,也應定為肥胖,尤其已出現由於肥胖而引發的各種不適或疾病時,就更應定為肥胖並進行減肥了。

在病理情況下,體重可因體內水分增多而增加。許多疾病引起浮腫,或雙下肢水腫、腹水、胸水等,就是因為體液存在於皮下組織間隙或胸腔、腹腔間隙中,這些原因引起的超重,都不是肥胖。如果24小時內體重增加1千克以上,這表明其中有很大成分是水鹽儲留。此時需要向醫生詢問。

因此要分清超重與胖肥。超重的人不一定肥胖,肥胖的人卻一定是超重,二者不能簡單地根據體重來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