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加回你之前,我隻會在思念你的時候,在百度搜索框裏輸入你的名字,去你大學的貼吧裏看一看有沒有你身影。結果都是沒有。那一刻我真的好希望你是一個名人,那樣我雖然我沒和你生活在一座城市,但是我卻可以看見你的消息。
加回你不久,你好像又談戀愛了。不過這次你應該是認真了,雖然是那個女生追的你,到今天已經快2.5年了。
每天看著你的動態,偶爾你曬曬你的幸福。我也是替你開心,但是自己又很難過。自己怎麼不就勇敢一點呢?明明是我先認識的你啊?可是,自己道德的準則是絕對不允許我自己去做一些挖牆角的事。
那又能夠怎麼辦呢?於是開始迷上喝酒,好像以為喝完之後,想起你心口就不會發疼,結果卻更心痛了。一次夜半,喝的有點多,趁著有一點酒勁帶來的勇氣,給你發了一封郵件。
我告訴了你我喜歡你。可是我真的無比討厭自己的理智,喝了酒也無法完全麻痹自己。最後還真誠的祝福了你,還為了不讓你覺得困擾,說這是暗戀的結束。
第二天,發現自己發了郵件,嚇的好幾天都不敢看郵件,隻得叫室友幫我看著點,她們還吐槽了我這寫的完全叫真情流露,根本無法回。緊接著就是期末考,也沒注意郵件。
直到在回家一次會友的時候,提到了你,點開了郵箱,發現你過了一個月才給我的回信,還沒來的及看內容。整個人像是瘋了一樣激動的狂奔,還差點摔了個狗吃屎。
“你也很優秀,但是朋友永遠比戀人更長久!”
你的回信,我都已經背著了。這句話說的雲淡風輕,但也斷了所有的可能。
我永遠都是看起來理智的,可是我內心的os:“誰想和你做朋友?!”
現實就是現實,我卻還是不敢問你一句你喜歡過我嗎?還是不敢站在你麵前對你說一句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