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千與臉色有微微的潮紅,衛子楓皺皺眉頭,她今日難道又有些喝多了。還嚷著要講起故事來了,這倒是大姑娘上轎,頭一次。衛子楓偏過頭仔細看了看,換回女裝的她清瘦姣好的麵頰微微上抬,略微尖瘦的下巴俏皮的翹起,眼眸淺淺含笑,今日有些微的不一樣,衛子楓不禁有些恍惚。連忙轉過頭來,看著對麵的四叔。

“嗬,其實也沒什麼,隻是些我的經曆罷了,大家都別停著,該喝就喝,該吃就吃吧!”夜千與輕笑一聲開口道,大家也不拘束,邊吃邊等著她開始。

她淡淡得看了大家一眼:“先說說我自己吧。”夜千與喝了一口潤潤喉後又繼續說道:“想必你們都已經知道了,我其實是左丞相夜氏的庶女。如今走了一遭狗屎運,有幸被賜封為明玉郡主。”夜千與低低一笑:“說是女兒,其實也和丫環小廝沒什麼區別,因為我是庶女,我娘又曾是煙花柳地之人,所以這輩子,注定不能在左相府抬起頭來做人。爹爹年輕時候惹了一些風流賬,我娘挺著大肚子,被妓院轟出後無路可走,便隻有千方百計打聽,使出渾身解數留在了左相府。可是生下我之後,我娘便去了。”夜千與頓了頓,繼續說道:“所以,我便獨自一人長大,萬幸如今性命還在。”

說道這裏,她淺淺一笑,阿奇阿異硬是覺得心裏被狠狠的一抽,就像是她腰間的那抹軟綿綿的淡紫一樣,緩緩得刺到兩人心髒,傷口不深,可是卻鮮血直流。

她又繼續開口:“我也恨過,報複過,幹過很多傻事,錯事。我剪過姐姐最喜歡的紅色過年新衣,偷過她的碧玉簪子,故意摔碎她的白玉鐲子,我在她的胭脂上灑過毒粉,害得她整張臉又紅又腫,癢了三天。我在大娘的床上放過毒蛇,害她被蛇咬,差點沒死過去。我還討厭她最喜歡的那隻金毛小狗,一把火燒光了它的毛,我還不解氣,便殺了它。我在丫環小廝的飯菜中下過巴豆,害他們拉了好幾天。我還在池塘裏投過毒,毒死了爹爹平時最喜歡的金魚。看啊,我其實多壞。我連金魚都不想放過。我恨他們,自由自在,無憂無慮,整日裏嬉戲,還有人喂食誇讚。”

“這些都還是小事,我還清晰的記得第一次殺人。那時,我發著高燒,餓了三天,無人問津。當我努力地起來找水時,發現我的兩個貼身丫頭正在我房裏的桌子上喝著大娘命人送來的小粥。她們二人好似沒有看見我似的,估計還巴不得我早點死呢。不過,有一個丫頭好心倒了一口水給我,你猜她是怎麼說的?她說,若是我死了,她們就可能會被趕出相府,可能就找不到這麼好的差事了,所以還是留著我的性命吧。於是,當下,我做了個決定。我敲碎了喝水的杯子,趁著她們不注意,留下了一片。在那個天色最暗的時候,我的高燒竟然退了,我暗自慶幸連老天也幫我這個可憐蟲。於是,我不再猶豫,殺了她們兩個。我還能感覺到,那喉嚨噴出來的血濺了我一臉,都是熱乎乎的。我還記得,那時,我5歲。”

夜千與吞了口口水,繼續道:“其實,我也不恨他們。我最恨的還是我的爹爹,我恨她如果不喜歡我娘,為什麼要接她入相府。我曾不止一次的想過,若是娘沒有找到爹爹,如今我和我娘兩人雖可能孤苦伶仃,但是相依為命,那該有多好。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寧願選擇我娘和我兩人在一起,哪怕再苦再累,哪怕餓死,累死,病死都可以。隻是不要受辱而死。所以,我從懂事以來就對天發誓,我發誓這一輩子都要和我爹爹對著幹。他最喜歡什麼,我便努力毀掉什麼。於是,我燒了皇上禦賜的字畫,毒死了他的金魚,殺了他後來納的小妾還有一個通房。反正殺一個是殺,兩個也是殺。當然,此等醜事他也不敢大肆追究和聲張,於是很多事情便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