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這個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愛情。

遇見你的時候,聽說,變成了親眼看見。

我一直不懂,什麼叫做原諒,什麼叫做放棄。我一直不懂,什麼叫做長大,什麼叫做珍惜。

我不相信愛情。即便是親眼見證。我一直在想,我會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走路,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去一個又一個陌生的地方,在電影院和陌生人一起看一場又一場的電影。或是愛情或是親情。我想,我會這樣一個人,孤獨終老。

直到,你出現,我想,或者這些可以有所改變···

(一)

12歲的時候,我第一次離家出走。背著粉色的書包,裏麵是我省下的一個月的午飯錢。可見,我這行動也是計劃多時的了。

我從奶奶家,逃到了鄰居胖肥家裏。

胖肥的真名叫沈涵,不過我倒是覺得胖肥更適合他,這個結論來源於他地缸一樣的身材,雖說給人起外號不太禮貌,卻也是寫實了。

胖肥也從不叫我的大名林吉,而是叫我小吉子。因為這個,他胳膊上至今還有我留下來的牙印。

我是被胖肥的媽拎著耳朵送回奶奶家的。我從小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打從記事起腦海中就是那張滄桑的臉。而我也絕對繼承了她不愛說話,冷著一張臉的性格。所以打小我就是個不討人喜歡的小孩,胖肥媽更是不願意我和胖肥混在一起,生怕我把胖肥帶出抑鬱症來。

而我離家出走的原因,是因為一打照片。一打結婚照。那是我僅有的,媽媽的照片。

我2歲時,她就去世了,死在冰冷的醫院。

奶奶打掃她的房間時在櫃子裏收拾出一大包的藥,他們都說,她是自己找死。當然,我也這麼想。我沒想過她,不過也從沒想過我留著的唯一的有關她的東西,會被奶奶丟掉。

5歲的時候,爸爸娶了別的女人,把我丟給了奶奶。

我一直知道,我和別人不同,再別的小孩有爸爸媽媽接送上學的時候,我隻能自己背著用了記不清幾年的書包自己回家,家長會的時候,我也沒有爸爸媽媽去參加。我一直不愛說話,和胖肥成為朋友,也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沒有嘲笑過我的人。沒有嘲笑我土的掉渣的衣服,舊的不得了的衣服,和黑漆漆的小臉。

胖肥站在門口,無奈的看著老太婆打我。開心時我叫她奶奶,那麼很顯然,我現在不開心。

胖肥同樣是被金麗那個女人拽著耳朵拖回家的,突然覺得,有個人一起挨打真的蠻不錯的。

可是從那開始,胖肥再沒敢和我說一句話,他給我的紙條上寫著:林吉,我媽說了,我再和你說話就把我胳膊卸掉。於是,本來就不愛說話的我又多了一個練字的機會。

胖肥很怕他媽媽,從他爸爸和另一個女人跑掉那天開始。可是他又說,不會丟下我。

地上友情變成了地下工作,我真的,無語了。卻也溫暖著。人生中得一知己不容易,何況是一個地缸一樣的珍稀物種。

------題外話------

大家元旦快樂,這是咖啡第一次寫文,希望大家能喜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