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原則不要恃強淩弱(1 / 2)

恃強淩弱者往往都是懦夫。

———格言

恃強淩弱者沒有好下場

做人,不能恃強淩弱,而要同情弱者,幫助弱者。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會有一些人恃強淩弱,專打弱勢群體的主意。他們隨意剝奪、侵害和犧牲弱者的權益,來滿足個人的需求與欲望。他們的內心缺少善良、仁愛的情感,缺少社會道德的約束,也沒有對法律的敬畏。他們欺侮弱者時,似乎理所應當、理直氣壯。他們在失去人性的同情與憐憫之心時,露出人性最醜陋的一麵,此時他們與獸類無異。

王平、劉嶺兩人合夥開了一家小磚窯。王平當工頭,劉嶺是監工。為了節省開銷,兩人竟想出一個餿招:欺騙一些乞討者、流浪漢和拾荒人為其幹活。小吳就是被欺騙來的流浪人員,每日天一亮就得起身幹活,工作十幾個小時,隻能吃兩頓飯。他幹了4個月,沒得到一分錢工資。不堪忍受的他共逃過三次,但每次都被抓了回來。半年的時間,王平、劉嶺已欺騙了4名小工。後來,東窗事發,王平、劉嶺被公安機關抓了起來。法院以強迫職工勞動罪判王平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劉嶺有期徒刑一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恃強淩弱者往往易於得逞,但一時的得逞,卻使其得寸進尺、得隴望蜀。他們忘記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古訓,最終的結果隻能是受到嚴厲的懲罰。

對於弱者來說,這種弱勢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任何的自以為是強勢的人都應該明白,恃強淩弱也是危險的,畢竟“兔子急了也咬人”。

《遼寧日報》有這樣一篇報道:46歲的王某長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將自己的丈夫勒死了。

家住鞍山市鐵東區解放辦事處的王某是某熏臘店的職工,由於經常遭受丈夫的毆打,經常上不了班。2007年新年期間,夫妻雙方因瑣事再次發生矛盾,丈夫張某對王某再次實施家庭暴力,並揚言要用家裏的裝飾劍紮死自己的妻子王某。暴力手段的升級,驚動了雙方的親屬,都紛紛來到這裏勸解。然而,親屬的勸解沒有絲毫作用,他們想方設法把張某哄睡後,各自離開。看著經常對自己實施暴力的丈夫熟睡的樣子,王某心潮起伏。經過一夜的思想鬥爭,1月2日8時許,王某用麻繩將張某勒死。隨後,王某又打電話告訴雙方家屬自己已將其丈夫張某勒死,並請求對方家屬原諒,後和自己的親屬來到公安機關投案。

作為丈夫的張某,恃強淩弱,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最終逼急了妻子,導致自己送掉了性命,也把妻子變成了殺人犯。這真是一個大悲劇。

侵犯別人的權利和權益,自以為是強者的,自以為是高人一等的,憑借這些而“恃強淩弱”,即便是法律無為,即便是別人畏懼不言,仍然要付出血的代價,這就是結局。和諧社會需要的是平等,需要的公平,需要的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益的保障和維護,無論是強者還是弱者。現實也告訴我們,弱者更需要嗬護,更需要公平公正的待遇;而強者,則需要自律,需要自我約束,以避免自己落得個悲慘的下場。

落井下石的心態要不得

落井下石是一種典型的恃強淩弱的行為。對那些受到挫折、倒黴的人進行打擊的人,是最可恥的。一個正直、品德高尚的人是決不會在弱者的傷口上再撒上一把鹽的。因此,做人就要努力避免落井下石的行為。

有甲乙兩個職員,在一個電子配件公司做銷售,都是業務尖子,收入不菲,和老板也相處融洽。在年初,老板對他們許諾如果他們能夠在上年銷售額的基礎上增加30%,就將獎勵他們每人20000元,因為往年老板從來沒有失信過,大家都深信不疑。為此,銷售人員就像充了電的馬達一樣運動起來,到年底,他們果然完成了計劃。可是就在這一年,老板家裏頻頻出事,先是公司被騙幾十萬,又是老板的兒子得了白血病,那可是個無底洞,公司一下就垮了。老板到處借錢給員工發工資,可是這獎金確實無能為力了,老板也沒有賴大家錢的意思,隻是要求暫時共渡難關,等法院追回欠款就兌現。這時候,各個人的本性就暴露無遺。職員甲體恤到老板的難處,繼續默默無聞地工作。而職員乙則料定老板死定了,就落井下石,翻臉不認人,逼著老板要獎金,甚至在大年初一帶著一幫人到老板家裏大鬧,還打傷了老板的兒子,終於被送進了拘留所。不久,老板的公司就絕處逢生,重新振作起來。職員甲拿到了錢,還升了職,而職員乙則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