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有位大師說過:有一匹馬,就有一匹馬的痛苦;有一隻羊,就有一隻羊的痛苦;有一條茶葉,就有一條茶葉的痛苦;財富越多,痛苦越大。
不知足者易為物欲所迷,以致失去了本性。《列子》中有一則寓言,講的是一個齊國人,朝思暮想的隻是金子。所以,他在大白天來到市場裏擺賣金子的攤鋪前,抓起金子就走。那自然不可能逃脫眾人的追捕,當人們問他為何光天化日之下偷別人的金子時,他的回答是:“我在偷金子時,沒有看到人,我僅僅看到了金子。”
這則寓言誇張地描述了貪婪者的心理實質,正是不知足的心理驅使他們做出了糊塗事,從而下場悲慘。
一毛不拔的守財奴也是如此,他們總覺得自己的財富還不夠多,於是拒絕合理的消費,對財富至死不撒手,結果使自己成了財富的奴隸、金錢的走狗,當然也不可能成為人世間的幸福者。
所謂“知足”,對為官者來說,就是應當滿足於百姓給予自己的俸祿,換句話說,用自己的工資過和百姓一樣的生活。你看那些“工資基本不用”的官員,最後有幾人有好下場?犯了事,坐了牢,財產被沒收,還何富之有?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教育他的大臣,有段話說得不錯:“老老實實地當官,守著自己的俸祿過日子,就好像守著‘一口井’,井水雖不滿,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盡。”這就是“知足者富”。
貪是人的痛苦之源,知足者才是真正的富有者。有“知足”的心態,才能心境平和,心懷坦蕩,也隻有擁有了這樣的心情,才能在事業上有追求,學識上有長進,精神上有寄托,從而,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的富有者。
道法自然
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要求總是過高,總是不知足,就不容易尋找到快樂。知足者常樂,自我知足是快樂的途徑。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不得盜竊人物,不得妄取人財。
—《妙林經·二十七戒》
不能盜竊別人的財和物,不得不經許可擅自取用他人的錢財。
道家特別強調不能取非義之財,要以正當手段獲得財富。即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財,泛指金錢和物資,合稱財富,人共愛也。因有了財,生活才過得舒適愜意。金錢雖非萬能,但沒有它卻萬萬不能。然而,財富的獲得要通過正當手段。
早在兩千多年前,《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中就指出:“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為己力乎?”就是說,君子愛財,要取之有道。
取之有道說來輕鬆,能始終遵守這個原則卻並不簡單。麵對財富的誘惑,總有些人定力不足,利欲熏心,進而不擇手段地去獲取。
明代有一個監生,博學有口才,本來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但他酷信煉丹術,被一個號稱能煉丹的騙子騙去了一大筆銀子。這個監生自然又氣又恨,想到各地去漫遊,能抓住那個煉丹的人。
事有湊巧,忽然有一天,他在集市上碰見了那個煉丹的人。不等他開口,煉丹的騙子就盛情邀請他去飲酒,並且誠懇地向他道歉,說上次很對不起監生,請他原諒。
過了幾天,那個煉丹的人又跟監生商量,說:“我們這種人,銀子一到手,馬上就都花了,當然也沒有錢還給你。現在我有個辦法,有一個大富戶已經和我說好了,等我的老師一來,就主持煉丹之事,可我老師一時半會兒又來不了,您要是肯屈尊,權且當一回我的老師,從那富戶身上取來銀子,作為我對您的抵償,那就又快又容易,怎麼樣呢?”
這個監生因為急著找回自己損失的銀子,也顧不得許多,就答應了那個煉丹人的要求。
於是,煉丹人就讓監生剪掉頭發,裝成道土,自己裝作學生,用對待教師的禮節對待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