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繆公以三良殉葬,詩人刺之,則繆公信有罪矣。雖然,臣之事君,猶子之事父也。以陳尊己、魏顆之事觀之,則三良亦不容無譏焉。昔之詠三良者,有王仲宣、曹子建、陶淵明、柳子厚。或曰“心亦有所施”,或曰“殺身誠①獨難”,或曰“君命安可違”,或曰“死沒寧分張”,曾②無一語辨其非是者;惟東坡《和》陶雲:“殺身故有道,大節要不虧,君為社稷死,我則同其歸。顧命有治亂,臣子得從違,魏顆真孝愛,三良安足希。”審如是〔言〕③,則三良不能無罪。東坡一篇,獨冠絕於古今。(《叢話》後三、《竹莊》十、《玉屑》十七)
案:胡仔曰:“餘觀東坡《秦繆公墓詩》意,全與《三良詩》意相反,蓋是少年時議論如此,至其晚年,所見益高,超人意表,此揚雄所以悔少作也。詩雲:‘昔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乃知三子殉公意,亦如齊之二子從田橫。”
①《竹莊》“誠”作“成”。
②《東坡詩話》“曾”作“皆”。
③《竹莊》無“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