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簡介(1 / 1)

在黑格爾哲學中。美的概念是這樣發展起來的:

宇宙生活是絕對觀念體現的過程。隻有在其整個空間和其存在的全部時間內的宇宙才是絕對觀念的完全體現;而在為空間時間所限製的某一事物中絕對觀念是絕不能完全體現出來的。絕對觀念體現後就分解為各個特定觀念的鏈條;而每一個特定的觀念也同樣隻有在它所包羅的無限眾多的事物或實體中才能完全體現,但絕不能在某一個別實體中完全體現出來。

但是,一切精神活動領域都……一切精神活動領域都受從直接上升到間接這條規律的支配。由於這條規律,那隻有經過思維(間接形式下的認識)才能完全理解的[絕對]觀念,起初是以直接的形式或一種印象的形式出現於心中,所以在一般人心目中,為空間時間所限製的個別事物完全吻合於它的概念,似乎某一特定的觀念完全體現在這個事物上,而一般的觀念又完全體現在這特定的觀念上。對事物的這種看法是一種假象(isteinSchein),因為一個觀念決不會完全顯現在個別事物上;但是在這個假象下麵卻包含著真實,因為在某種程度上說,一般的觀念確實體現在特定的觀念上,而這待定的觀念又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在個別的事物上。這個以為觀念完全顯現在個別事物上的、本身包含著真實的假象,就是美(dasSchone)。

美的概念在流行的美學體係中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由這個基本觀點得出了如下的定義:美是在有限的顯現形式中的觀念;美是被視為觀念之純粹表現的個別的感性對象,因此在觀念中沒有一樣東西不是感性地顯現在這個別的對象上,而在個別的感性對象中,又沒有一樣東西不是觀念的純粹的表現。從這方麵說,個別的對象就叫形象(dasBild)。這樣,美就是觀念與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