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已經二十七歲了。
在北京的每個白天都是快樂,我認識了好多好多的朋友,他們總能帶給我歡笑。
我應聘了一家雜誌社工作,其實自己的錢本身是夠花,上班隻是為了消磨時間,那個人真的不可能再出現我的生活裏了,盡管我不可能也不會去再找一個男人,但是在等他的這五六年裏,我的心從灰暗幾乎變得要碎裂。
除了,除了他留給我的那一枚戒指能夠證明,他,曾出現過在我的生命裏。
似乎,再也沒有什麼了。
“在遠方的時候,總是想你到淚流……”手機響了。
似乎什麼都變了,我變得熱愛生活,熱愛每一個朋友,每一件事。
但,似乎又什麼沒遍,我依舊喜歡許嵩,我依舊沒有結婚,我依舊在等那個再也來不了的人。
“喂?”我接起電話。
“影美妞啊?”打來電話的那姑娘笑聲連連,像是遇上了什麼天大的喜事,這個妹子,叫做繁花,繁花似錦的繁花。
“花花,什麼事情啊,這麼樂?”
“影美妞,我告訴你!你花姐我!終於要結婚了,我告訴你啊,你可不能缺席,這可是我人生中第一場婚禮,也是最後一場,要是你缺席了那就不夠意思了,知道不,一定要來!喂?喂?影美妞,怎麼了,怎麼不說話了,還在嗎?還在聽嗎……”那頭的人笑著報喜訊,我無力握住手機,手機滑落下去摔在了地上,滾燙的淚水接連而至。
原來,我還是愛他。
這麼久,我都忘不掉。
不是我沒有想過忘他,有時候,繁花他們出去相親也會帶上我,幾個美妞坐一男的麵前像是都是那男的的妻妾,最後那男人會很開心的選出其中一個。不是我不入眼,反之,大部分男人看了我都會選我。我也很開心,我也很快樂,但是,約會的時候,走在天橋上的時候,那人在我身後的時候,突然抱住我的時候,緊握著我的手的時候。
我的腦海,還是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個人。
那個塵封在我記憶裏最深處,我以為我快要忘掉,但是還是會出現在我的眼前我的腦海,我的,夢裏的那個人。
我沒有辦法和一個人手牽手,腦子裏想的是另外一個人,一個人坐在飄窗上,靜靜的發呆。
眼看著那枚紅黑色的戒指,淚水就嘩啦的下來,無論是,六年前,還是六年後,每一個夜晚,都是那樣。
白天的時候,我快樂的不得了,似乎每一件事情我都願意去做,都樂意去做。
我隻不過是想,想讓自己累了,想讓自己困了,晚上能好好的睡一覺而已,我隻不過是想,是想能夠忘掉他而已。
可是,晚上的時候。
一個人的時候,死寂的屋裏,空蕩蕩的床上,一個人,捧著戒指,淚水還是會濕了枕頭,每天都哭著睡去,夢裏都是他的身影,修長的身影,瘦瘦高高的,剛好比我高一個頭,夢裏,他站在我的不遠處,對我笑,轉身,那張好看的臉似乎就在眼前,可,我跑過去的時候,伸手的時候,要抱到他的時候,他,卻不見了,醒來,我一個人,躺在床上。
身邊的姐妹,一個又一個的結婚,他們總是問我為什麼不結婚。
我搖搖頭終是逃避的說還沒有遇見對的人。
其實,可惜的是。
對的人,我早就遇見,隻是。再也見不到。
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沒有遇見對的人,而是,你遇見了,他也愛上你了,然後,你們就檫肩而過了。
我不知道,人,這一輩子能有傾盡全心,放任自我的,狠狠地深深的去愛幾次,但是,我覺得,這一次,我都放不下了,心裏全部都是他,晚上看電視的時候會想到他,哭的時候,白天看到接上一對對情侶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