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總結論(1 / 3)

本來我們不準備寫什麼總結論,真正的總結論,是曆史本身,曆史的進步本身在不斷證明著我們對《金剛經》的解釋。

南先生把他講的重點在總結論裏再講了一遍。他說的那些重點,我們在書中一一作了不同的解釋。讀者自可以詳加辨析。

我們在這裏不再客氣,說什麼我們的說法隻是一家之言,大家可以探討之類的話。以個人的資格說,像我這樣的人,根本沒有資格去和南懷瑾先生這樣的大師探討。人們也不會相信我個人會比南先生更高明,我也認為自己差得遠。問題是,這本書根本不是我想要寫就寫了的。那這本書是誰寫的?大家可以從書中查出,我在這裏不作神秘說,現實生活逼得我不得不寫這本書,一句話我最多不過是作了一回秘書。如果用佛學的話說,是阿彌陀佛催著我的手去寫的。正因為如此,我便大可不必客氣什麼。因為一客氣反而高抬了自己這個地地道道的五濁凡夫。

“宇宙—生命”係統說:“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實無眾生滅度者。”我沒有辦法逃出這個“我皆令”,所以也是非寫這本書不可。

“宇宙—生命”係統是我的生命的主宰,“我”本“無我”,是名為我。

南先生對佛學的最大貢獻是,他刻意掃除迷信,不主張那些裝神弄鬼的東西,但在這一點上,他極不徹底。他不明白,色身轉變與不轉變是一回事,在“宇宙—生命”係統中的地位平平等等,過分強調任何一點都是錯的。對於“神通”之類,崇尚它是錯的,否定它也是錯的,“神通”與人的放屁平平等等,都是“宇宙—生命”係統中的一種現象,成佛和他們無關。

成佛也無佛可成,“佛”之一字,翻為中文就是“覺悟”。這個覺悟,和一般生活中的政治覺悟、道德覺悟、藝術靈感、科學靈感不是一回事,是對產生我們眾生的“宇宙—生命”係統的覺悟,是對“明德”的覺悟,這是一個問題的兩方麵,舍了“宇宙—生命”係統,我們無“明德”可言,舍了明德,“宇宙—生命”係統是什麼?根本不可探討、無從說起。對於二者的覺悟不是哪一個人的覺悟,而且意味一切眾生全進入了這個覺悟階段,這種覺悟就是成佛,眾生都是佛。

這個覺悟,用中文說就是“明明德”。

“明明德”的過程,不是哪一個單一的頭腦的事,從“明德”隨因緣顯化之後,“明德”就一直在徑自向“明明德”發展,因為“成佛”不是哪一個人的事,佛學中才有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之說。佛的三身說,正是說明真正的成佛應是法報化的三身圓滿。不是哪一個人三身圓滿,而隻有“宇宙—生命”係統是三身圓融。

“明德”、“明明德”是法身本有,不可能無中生有,也就是說,在“生命”沒有具體顯現以前的宇宙中,“生命”、“明德”、“明明德”的因緣早就存在,這便是法身佛。印度古語稱之為昆盧遮那佛,直譯為“遍一切處”,這是我們按天台宗的說法來講。在佛家各宗中對昆盧遮那佛的解釋,意思繁複,但大半是指清淨法身而言,現在寺廟中的日課頌讚也是這樣定的。

一旦“宇宙—生命”係統中的因緣成熟,明德顯化,即是生命顯化,便統稱報身佛。古印度語稱之為“盧舍那”,直譯圓滿報身、光明遍照,這也是說的“宇宙—生命”係統中的一個過程。盧舍那不是單指哪一個人說的,實指生命界“明德”運動、發展的全過程而言,所以是光明遍照。對於這一點,我們曾引述了《佛說無量壽經》中關於阿彌陀成佛的全過程來說明,從“世間自在王如來”到“世饒王”、“法藏比丘”再到“阿彌陀佛”成佛、建立四十八大願,事實上是人類向“明明德”進步的全過程。

釋迦牟尼的出現,宣告“明明德”在“宇宙—生命”係統中全麵顯現,這隻是表明釋迦牟尼的肉身是一個象征,表示“宇宙—生命”係統已經進入了“明明德”階段。釋迦牟尼的肉身人沒有什麼特殊的神奇之處,即便有神奇之處,也不值得大驚小怪。神奇與平凡是一回事。正是由於此,佛學把釋迦牟尼稱之為化身佛。

正因為成佛不成佛是“宇宙—生命”係統整體的事,決不是哪一個個人的事,所以一旦真正明白了這個道理的人,首先的任務是發願“滅度”一切眾生,也即是拯救十方眾生,也就是讓十方眾生到自己的“國度”。在佛經中對這一點的表述十分複雜,但基本意思不外三點,一是心須麵對十方眾生(一切眾生),即回歸“宇宙—生命”係統整體;二是必是“滅”而“度”之。即一段生死過後,“我執”隨因緣散開;第三必知此願非我之願,是法身本有之願,不過是因緣熟了,在“我”這裏顯化了。

縱觀這一切,概括起來,就是必須知“我”與佛、與十方眾生是不一不二的關係,這便了知了生命的本來麵目。

長期以來,有一個誤區,那就是對“自性”的錯解。

對“自性”講得最多的是禪、密二宗。如果脫離了釋迦老子“緣起性空”的基本原則,去理解禪密二宗祖師們對“自性”的闡述,必定把自我心性固定起來,變成一種僵化的東西,即“我、人、眾生、壽者相”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