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去圖書館查些資料,中間去了趟洗手間,出洗手間門時腳一滑,歪了腳,我用力的往起來站,可是腳步跟不上思想啊,我就叫:“有人嗎,幫幫忙。”可是沒有人,哎,我隻好坐在那裏等了,腳步聲近了,本娘子還是有人救的,樓道裏,他背著光,還沒走近,恩,走路的樣子真迷人,“嗨,幫下忙好嗎?”他快速走近,準備來扶我,什麼,我的腦袋閃過一道電光,他是被我叩垃圾的男人,“原來是你啊,嗬,先道歉。”“呸,我等別人。”他拿出手機:“還有幾分鍾就閉館了,不會再有人來了,如果你要繼續等的話,就請便吧。”說著他進了洗手間,一會兒,出來了,我的形象那,全毀在他手裏了,“好哥哥,幫幫我吧。”“這話我聽著舒服,行,誰叫咱心善呢。”
我一路上都給他陪笑,說好聽話哄他,我什麼時候這麼窩囊過啊。我家在3樓,他把我送上樓,我說進房裏坐會吧,他倒是不客氣,就進了我的房子,“你還真土,房子裝成這樣。”哎,誰叫我求了他幫我呢,隻好不做聲。“晚上誰照顧你啊?”聽他說這個,又加上腳疼,淚水就禁不住淌了下來,“我一個人,去年和前夫離婚了,親戚也不在附近,有點小病,隻能我自己一個人照顧自己,每次有點小病了,我就特難受,特想找個人陪我,我就看那些言情劇,看著既舒服又傷心。”誒,我怎麼給他講起這些來了,他用憐惜的目光看著我,這時我才仔細地看了看他的麵容,他有一雙大眼睛,眉毛中間還淡淡地連在一起,聽說連眉的人脾氣大,不知道他是不是這樣。他說:“你家有菜嗎,我手藝不錯,給你簡單做兩三道菜。肚子餓了吧。”“恩。”我像一個孩子一樣地點頭。伺候好了我的胃,他就走了,什麼,他就這樣走了,太可惡了。奇怪,我怎麼怪起他來了,他又不是我的誰,憑什麼照顧我。我又一個人哭了起來,過了一會兒,有人敲門,我瘸著拐著走到了門口開了門,怎麼會是他。“給你買了些活血的藥,這樣扭傷能好的快些。”說著他把我扶到了沙發上,他居然要脫我的襪子。“你幹什麼!”我大叫起來,“拜托小姐,你覺得你能誘惑到我嗎,你也太低估我的品味了吧。”他,他要氣死我啊。“我給你用紅花油搓搓腳踝,都想到哪去了。”他輕輕地搓我的腳踝,空氣裏的味道好像有點不一樣了,他還真是個細心的人呢,拜托女士,他在損你啊,你怎麼誇上他了。腳還真的舒服很多,“如果你不介意,我這幾天就住你這裏照顧你好了,我看你有兩間臥房呢。而且我的超市也離得不遠。”“你不是有孩子嗎,他怎麼辦?”“噢,你說他啊,他是我姐姐的孩子,那天來我這裏玩,前幾天回去了。”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的心在對我說“留下他。”可是我又不想就這麼不矜持地答應,我還在猶豫怎麼回答他的時候,他卻搶先替我做決定了:“不要再想了,就這麼定了。”他回去拿來了生活用品,這些天就依賴著他的照顧了。
時間一天天地過去了,我的腳傷也好了。他漫不經心地說:“看來,我該走了。”他盯著我,想要我的回答。“謝謝你了。”他隻好向門口走去,我似乎被情感綁架,衝過去抱住他的背,時間凝固了,他轉過身來說:“以後就讓我照顧你吧。”
我們就開始交往了。他也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但他不是被拋棄的那個,他是受不了前妻對他過度的猜疑,查手機,跟蹤,掏口袋,沒有她做不出來的。可能帥的人,又加上喜歡和人調侃的性格,沒有給她的妻子充分的安全感。但我卻是被拋棄的那一個,被拋棄使我總是想著有一天牽著一個人的手在前夫麵前幸福高傲的走過去。被拋棄到底意味著什麼,我自己也想不清楚,但它絕對帶來了一點自卑。
向時進懂得女孩子的喜好,的確讓人覺得有一點不安全,我想我現在可以有一點理解他的前妻了。他跟別的女生搭訕的時候,誇的那些女孩都飄起來了,一半是因為他的長相,一半是因為他說話的技巧。
有一天我下班,他特意來接我,盡管不是什麼高級名車,隻是一個超市通用的小麵包,但我一樣很開心,他肯抽出時間來接我。回到家,桌子上有一個心形糕點,寫著我和他的名字,桌子上有我愛吃的菜,他愛吃的菜。我感到莫名其妙,牽動每一根神經想,都沒有想出今天是什麼日子,他說,“今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第21天,21就代表愛你,我想我們開始交往這些日子,還沒給過你什麼特別點的東西,今天想讓我們浪漫一下,你喜歡嗎?”第二十一天,連我這個女生都沒有這麼細心,我為他的這一份用心而感動。但我還是不怎麼十分安全,他會不會像拋棄前妻那樣再拋棄我,我會不會像前夫拋棄我那樣,再次被拋棄。因為他太會討女孩子歡心了,自然讓人想到他會不會很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