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原則上可能是正確的。1985年的調查表明,確實有許多醫生實施的化療劑量不足,至少按大多數腫瘤學家倡導甚至是國家癌症研究所的標準來說是不足的。但與之對立的觀點——增強化療可以增加存活率也還未經驗證。對有些形式的癌症(如乳腺癌的某些亞型),增加劑量強度的確會增強療效。但對絕大多數癌症來說,標準化療藥劑的更大強度的治療,並不意味著更多的存活。從國家癌症研究所治療兒童白血病經驗中借來的教條猛力打擊、提早打擊並不是對所有癌症的通用解決方案。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流行病學家萊斯特·布雷斯洛(LesterBreslow)對貝勒和史密斯的觀點做出了更精確的批評。布雷斯洛認為:盡管年齡校正的死亡率是評價癌症戰爭的一種方法,但它絕不是對進展或失敗的唯一量度。事實上,隻強調一種指標,貝勒和史密斯就得出了他們自己的謬誤:他們過分簡化了對進展的衡量方法。布雷斯洛寫道:“依賴單一進展指標做出衡量所存在的問題是當指標改變成另一個時,傳達的印象會顯著變化。”
布萊斯洛為了說明他的觀點,提出了另一種衡量標準。他說,如果化療治愈了所有5歲的孩童,他就挽救了整整65年的潛在壽命(假設所有人的平均壽命為70歲)。相比之下,以70歲的平均壽命為標杆,化療治愈65歲的人,則隻貢獻了另外的5年。而貝勒和史密斯選擇的衡量指標——年齡校正後的死亡率,不能檢測到上述兩種情況的任何差別。治愈年輕女子的淋巴瘤可以添50年的壽命,治愈乳腺癌的老婦人可能在來年便死於其他疾病,這兩種治愈被評價為等效。如果用“被挽救的生命年數”來衡量癌症的進展,這個數字就會恰如人意了。所以,現在看來,我們是在贏得抗癌戰爭,而不是在走向失敗。
布雷斯洛強調並沒有建議用一種計算法代替另一種;他的道理在於表明了衡量本身是很主觀的。他寫道:“我們做這些計算的目的,是要表明結論易受所選指標的影響。1980年,癌症是造成美國人(按65歲的標準計算)失去182.4萬年潛在壽命的原因。但是,如果維持1950年的癌症死亡率,則失去的將是209.3萬年的潛在壽命。”
布雷斯洛主張,對疾病的衡量本身就是一種主觀活動:最後它必然成為對我們自己的衡量。客觀的結果隻能放在標準的事實上。凱恩斯或貝勒可以告訴我們癌症治療挽救或喪失了多少絕對生命。但是,要裁決癌症研究的投資是否“值得”,就需要首先問一問“值得”這一概念本身是怎樣定義的:延長5歲孩童的生命要比延長60歲老人的生命更“值得”嗎?即使貝勒和史密斯的“臨床結果最基本的衡量標準”——死亡,其實也一點都不基本。死亡(或至少社會含義的死亡)可以被用其他標準進行統計和再統計,往往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布雷斯洛認為,對疾病的評估,取決於我們對自身的評估。社會和疾病經常在平行的鏡子中彼此相遇,彼此都對對方做羅夏墨跡測驗(Rorschachtest)。
貝勒可能願意承認這些哲學觀點,但他有更實用的計劃。他用這些數據證明了一個原理。正如凱恩斯已指出,要在人群層麵減少一種疾病或任何疾病的死亡率,已知的唯一辦法就是預防。貝勒認為,即使可以選擇其他標準來評價抗癌進展,但預防這個戰略,無疑是被狂熱追求治療的國家癌症研究所忽略了。
研究所的絕大部分經費有80%左右都用在了癌症治療策略上,而用在預防研究上的經費隻占20%(到1992年,這個數字增長到30%,在國家癌症研究所20億美元的研究預算中,有6億花在了預防研究上)。1974年,國家癌症研究所所長弗蘭克·勞舍爾向瑪麗·拉斯克描述了該所的綜合活動,他熱情洋溢地寫下對抗癌症三管齊下的方法:“治療、康複、持續護理。”既沒有提及預防,也沒有提及早期症狀檢查:研究所甚至沒把癌症預防當作核心項目。
私立研究機構也存在類似的一邊倒傾向。例如,20世紀70年代在紐約斯隆-凱琳特紀念醫院的近一百個實驗室中,隻有一個與預防研究項目有關。60年代初,當一名研究員調查了大群醫生,他驚奇地發現,“沒有一位醫生”能夠提出“關於癌症預防的想法、範例或理論”。他冷冷地記下預防的研究隻排在“業餘時間”。
貝勒認為,這些厚此薄彼的偏差,是20世紀50年代科學界精打細算的副產品:來自書籍中預測的高不可及的重大目標,如蓋伯的《治愈癌症》;來自拉斯克派近乎催眠的“可在十年內治愈癌症”的信念;以及來自於研究者(如法伯)頑強堅持的熱忱。這種願景可以回溯到埃爾利希最喜歡的那個有魔力的詞語“神奇子彈”上。進步、樂觀、理性,這種神奇子彈和神奇治愈的憧憬決定性地把對癌症的悲觀情緒掃地出門,徹底地改變了腫瘤學的曆史圖景。但是,“治愈”作為對癌症唯一的解決方法的定義已經成為僵化的教條。貝勒和史密斯指出:“如果要在抗癌症方麵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似乎很有必要改變研究的重點,從研究治療轉而研究預防……在我們進一步追尋總是難以企及的“治愈”之前,我們應該用客觀、直接且綜合的方式麵對過去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