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狼群裏呆了四年,扶養我長大的是那匹叼著我來到這個新家的母狼。
我是喝著這匹母狼的奶水長大的,然後就成了狼群裏唯一一隻沒毛的夥計。我比所有狼群裏的同齡都要弱,因為四歲的我還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而它們早已經成年了都能算老夥計了,種族差距這麼大。
狼其實的不可怕,外形像哈士奇的,相處久了你會發現它們帥氣的外表下,憨憨的內心。
狼這種生物,對於男人的我來說十分有吸引力。
很小的時候就十分向往,要是自己能養一隻得多帥。不過最多也隻能在動物園外麵看看,真正養一隻的話,不存在的哈哈哈哈哈哈。
不過現在好啊,養了一窩,或者說被一窩狼養了。
然後就這樣遠離世俗四年有餘,我算是體驗了一把荒野生存了。
現在整個人渾身透露著一股野味兒,可以說是野人了不管是穿著也好還是其他的...我才知道有個會洗衣做飯帶孩子縫補衣服打掃衛生的女朋友有多重要!
這四年雖然說沒有手機電腦,沒有空調薯片,和兩g不和諧的電影。但好在刺激,還讓我體驗了一把家人的溫暖。比如這群狼天冷了會帶著你取暖,喜歡叼給你一些小石頭什麼的。被惹生氣的時候會凶你,見你難過的時候會把頭靠在你肩膀上安慰你,還會不符合高冷形象的撒嬌什麼的。
如果我是匹狼的話可能將這樣一輩子,可不論如何森林終究是不適合我的,終有一天我得離開,老祖宗有句話“非我族類其心必誅”。狼群裏出現一個人類,帶來的必定是災難。
而我也會為了找到回去的方法,不擇手段。
不過這段日子我永遠不會忘記,記得一歲的時候我還是個剛剛走路利索的小屁孩,隻能吃他們帶來的東西,也就是說吃生肉。可能是哪天自己太想吃熟食了,手心裏竟然冒出了火苗,可把我嚇的。雖然這種事情很不可思議,可不得不說我可以吃熟的東西了。
二三歲的時候,我覺得我可以自己狩獵了。隻是每次出去屁股後麵就跟著幾隻,仿佛帶著保鏢。
就是幾隻狼在不遠處晃悠,你要有危險了就蹦過來保護你。
一開始我狩獵能力不強,能打到的還是小兔子這種萌萌噠的東西。而且這些東西攻擊力出乎想象的不好對付,為了保證自己不受傷,也是蠻拚的。因為一點受傷了感冒了以我現在的條件,怕是給自己找不愉快。
而且狼群怕火,我連小花苗這種攻擊都不能使用。
在狼群裏隻要你有行動力了就得自己喂飽自己,我也隻能喂飽自己了,畢竟狼大哥們吃一頓十斤肉。不過飽了大概可以一個月不吃。
這幾年,自從斷奶後。我大概是真的自力更生了,我覺得自己超級厲害的。
果子看著食草動物吃了,你再吃。肉是生的,拿樹枝穿著烤熟了就吃吧,生火吧我能自燃,這技能不錯噢。
衣服,大概是獸皮吧。群體狩獵後的戰利品。洗幹淨處理一下,曬幹了,往身上一繞打個結就將就了穿吧。反正沒用的皮挺多的。
小溪是萬能的,刷牙洗臉都行。隨地大小廁什麼的也需要習慣。
而遇到危險吧,你還是得跑。至少活到等狼來救。直到有一天我發現我既然跑贏了一頭野豬,我就開始了自己人生的新道路,我每天尋找野豬一類的,落單的大型食肉獵物出現在我麵前。然後挑釁完就跑。
然後一群狼撲過去解決了它,當然我得先跑到安全的地方。跑不過的話抄起木棍就是一棒打它眼睛,然後繼續跑,沒有木棒就爬樹。說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身體素質倍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