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4章 做事的秘訣是行動(1 / 1)

卓根·朱達是哥本哈根大學的學生。有一年暑假他去當導遊,由於他的熱情服務,幾個芝加哥的遊客邀請他去美國觀光。

旅行路線包括在前往芝加哥的途中,到華盛頓特區做一天的遊覽。

那天,卓根的外套口袋裏放著飛往芝加哥的機票,褲袋裏則裝著護照和錢。他隨著遊客抵達華盛頓後,就住進了“威樂飯店”,有人為他預付了賬單,他真是樂不可支。可是正當他準備就寢時,發現皮夾不翼而飛,他立刻跑到櫃台詢問。

“我們會盡量想辦法。”經理說。

第二天早上,仍然找不到。卓根連兩塊錢的零用錢都沒有了,!

自己孤零零一個人在異國,應該怎麼辦呢?打電報給芝加哥的朋友,向他們求援?還是到丹麥大使館去報告遺失護照?或者坐在警察局裏幹等?

他突然對自己說:“不行,這些事我一件也不能做。現在仍有寶貴的一天待在這個國度裏。今天晚上還有機票到芝加哥去,一定有時間解決護照和錢的問題。我要好好看看華盛頓,說不定我以後沒有機會再來。我跟丟掉皮夾子以前的我還是同一個人,那時我很快樂,現在也應該快樂呀。我不能白白浪費時間,現在正是享受的好時候。”

於是他立刻動身,徒步參觀了白宮、國會山和幾座大博物館,還爬到華盛頓紀念館的頂端。他去不成原先想去的阿靈頓和許多別的地方,但他能看到的,他都看得更仔細。

等他回到丹麥以後,這趟美國之旅最使他懷念的卻是在華盛頓漫步的那一天———如果他沒有運用做事的秘訣就會白白溜走那一天。“現在”就是最好的時候,他知道在“現在”還沒有變成“昨天我本來可以……”之前就把它抓住。

五天之後,華盛頓警方找到了他的皮夾和護照,並且送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