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又是這個毫無新意的比喻。誰稀罕!隻是,你說就說唄,離我那麼遠說幹什麼呢?怕別人聽不見哦!愛現!

“我也是!”

一個陌生女子的聲音應和著他,甜膩得嚇人。

不對勁!

我猛的轉過頭,發現了這對“奸夫淫婦”。他們,他們抱在一起訴說著衷腸,甜蜜無比的樣子。竟然,竟然就在我的麵前!

我頭腦一熱,不顧一切的衝了上去。什麼矜持、什麼形象,見鬼去吧!

“啪!”

我狠狠地給了他一巴掌。

“你這個瘋女人,你怎麼亂打人啊?老公,你沒事吧?”

老公?!這時我才注意到他們倆的穿著打扮。如果,他們倆不是愛扮花臉猴子娛樂大眾的話,那麼,這大花臉的樣子,我可以肯定,他們正在舉行婚禮!

“鄧子超,你給我說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扯著他的衣服,問。“這就是你對我的愛?我怎麼對不起你了,你要這麼惡心我?”

這下,他不接我的理由可太夠充分的了。結婚耶,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不比接你一個“朋友”回家重要多了去了?!

“你,你是誰呀?!”

他露出了我看慣了的,麵對我時害怕畏縮的表情,可是,情形卻是完全的不同。

“你們,你們什麼時候開始的?”我無意擺出潑婦的嘴臉,盡量裝大方,裝坦然。

“大概兩年多了吧,這,這位小姐,你沒事吧?”他看著我,眼神中似乎還有著一點點的擔憂。

兩年多?哈哈!可笑,多可笑!一個天天對我說愛的男人,一個麵對我總陪著小心的男人,一個我以為完全掌握了的男人——他,他竟然欺騙了我兩年多!

原來,我一直再和另一個女子一起分享著他,他的周到、他的細心、他的求婚、他的愛語!

愛得像空氣與呼吸?!

我,竟然被如此蹩腳的謊言給感動了,甚至,甚至還答應了要嫁給他!

麵對一個變了心的男人,我還能做些什麼呢?

轉身就走,是我在此刻唯一能保有尊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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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出租車,我就完全撐不住了。眼淚像開了閘頭的水,奔騰不息。三年的感情啊,不是說忘記就能忘記得了的!

記得我們的初次邂逅,櫻花樹下,大把大把飄零的花瓣中的一笑結緣。記得他初次把寫好的詩歌送給我,他的臉紅得像二月桃花。記得他站在高高的欄杆上,憑風而立,張著雙臂,給我念——當我們老了,我還在你的身邊,吻著你沒有牙的牙床。

……

三年來的點點滴滴,全充斥到我的腦袋裏,疼痛著我。直到這一刻,我才知道我是如此的愛他。

愛有多深,恨就會有多深!

——吻著你沒有牙的牙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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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了傷口的孩子而言,家,是最好的避難所和療傷地。

打開了家門,見他們正在吃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我就撲了上去。

“爸爸,媽媽,我,555!”

“別哭啊,孩子!”

“是啊,哭什麼呢,別哭了!什麼事情都會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