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內容與形式
由於於當前勞動力市場中供大於求,許多求職者“打工”願非常強烈而急於就業,非常看重機遇,忽視自己的正型權益,甚至饑不擇食、委曲求全;而不少中小企業認“人才”大把,故意在簽約時給求職者設下陷阱,使得今後出現鄉紛時,讓求職者無話可說。所以年輕的大學生們仍有必要了奮簽約和權益問題。
勞動合同的內容,是指在合同中需要確定的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第19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為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
1.法定條款,又稱“必備條款”,是指《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依據我國《勞動法》第19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包括: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簡稱“定期勞動合同”,可以是短期的,如1年、2年,也可以是長期的,如5年、10年。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簡稱“不定期勞動合同”。它適於技術性、專業性較強,需要長期固定或連續工作的崗位。
《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一定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利益。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合起止日期,而是以該項工作的實際起止日期為限。
2.約定條款,又稱“協商條款”,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龍間自願協商規定的關於各自權利、義務的條款。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麵形式訂立。書麵勞動合同嚴肅慎重內容清楚準確,便於執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利於查清事實,a時處理。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
1.勞動者提交用人單位發給的錄用報到通知和其他有關切明文件。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介紹其擬訂的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具付要求。
3.勞動者在全麵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所涉及的真實情次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錄用的表示,並就合同內容的有關規定提出自己的要求。
4.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最後就合同的各項條款取得一致意見,達成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勞動合同即告訂立。
5.勞動合同成立後,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鑒證的,還應當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鑒證。
我國《工會法》規定工會有權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特別提醒:勞動關係的建立應當是在平等協商的條件下進行的,不能強迫。勞動合同的履行也應當依法進行。若有違約行為可以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不能以限製人身自由,侵犯職工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方式進行。禁止向勞動者收取定金、抵押金、扣押身份證件,以此作為履行勞動合同的保障。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應按照規定,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無效勞動合同
1.無效合同的情況和認定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18條第2、第3款規定:“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其他任何機關無權處理。
2.處理無效勞動合同的方式
(1)返還財產。當事人因無效勞動合同而獲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當事人。
(2)賠償損失。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雙方均有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勞動法》第97條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機關還可以對有過錯的用人
單位給予行政處分;人民法院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要追究刑事責任。
聘用合同的談判原則
在談判聘用合同時,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原則一:做好談判準備
在談判聘用條件時,準備是很重要的。你知道得越多,你成功的希望就越大。這是第一個原則,因為這是你個人惟一能做的確保你成功的事。
原則二:認識差異
聘用合同談判與其他形式的談判不同。這不是一步到位獻買賣,不比買一匹馬或一輛車。談判結束後,你還必須與剛才傲“對手”一起共事,更重要的是,你工作上的成功可能要靠剛才與你談判的人。所以,即使你想獲得最大的收益,你所選擇的談方式不能破壞你的形象。
同樣,你未來的上司也希望你能高興地進人他的公司,所一旦公司決定聘用你為他們的職員,他們最關心的並不是如位降低你的待遇,而是希望你能接受這份工作。因此,這種談判不方為了同一個基本目標的談判使得聘用合同談判變得與眾不了。
原則三:了解雙方的需求
聘用合同談判需要權衡與協調。要在這類談判中成功,鈞首先要權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麼?你是否滿足低收人但羊一大筆股份投資?你是否自己自信能達到既定的標準從而得至獎金?如果每年收人上很不穩定,你是否有能力對付?你是聖認為工作的穩定性對你很重要?
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將有助於你選擇公司的類型。例如,一個家族企業給你的報酬比一家新興的公司要高得多,但新興白公司能提供給你股份或者認股權,這顯然是家族企業辦不到的除了公司的類型,一個雇主也未必能完全滿足你的要求。每月公司所能給的報酬和福利都有許多由來已久的製約。
了解你想知道的。了解公司在其運營能力和預算範圍。
原則四:注意談判的不同
有時你這樣的人才在市場上求大於供,公司通過麵試發王你是惟一的人選,所以希望能很快地聘用你。同樣,這時公司決定你是最佳的人選,如果這時你推遲聘用合同談判的話,你白優勢地位將增強。
另一方麵,你可能是公司的幾個候選人之一,公司願意聘月任何一個人。在那樣的情況下,報酬就是決定聘用的關鍵因素權衡一下你的形勢,了解每一方的相對形勢將有助於你決定女何進退。
原則五:誠實
誠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談判中你說了謊,遲早會被戶發現的。一旦你被發現說了謊,你就失去了所有的信譽。即你不幹這份工作,你仍處在非常不利的位置,而且你今後的工信譽也因此被破壞了。
另一方麵,完全老實地回答也並不會得到相應的回報。鈞並不被要求直截了當地回答某個問題,除非這樣的回答能使伯獲益。你可以決定回答的內容和方式,作好準備的一個內容是了解哪些地方可能出現問題,如果這樣問題真的出現你就跳處理了。
原則六:公正
大多數雇員所讚同的最主要的原則是公正。由於預算和體製的限製,雇員往往會在公正合理的基礎上聘用所需要的人。
在聘用談判中,對公正的要求是最合理的武器。有時這樣的要求能說服雇主調整工資結構或者提高某個職位的薪水。
但也不能以公正來衡量每個條件。如果你工作的地方生活水準較高。
在類似的公司,相同職位的雇員所得到也不過是公司196的般份,那麼你也要接受同等待遇。你未來的雇主希望你能接受公司所給的,也希望你認為這樣做是公正的。了解公正在談判中的重要性影響你的談判成功與否。
原則七:有創造性
你也許不能得到所有想要的,但你想確定你能得到的。要強調你的待遇,可通過不同的方法來達到你的目標。權衡後提高你的待遇,盡可能減少你的要求。如果你把自己限製在個位置,那麼你也束縛了你的能力。
原則八:關鍵是目標,不是談判得勝
常常會有人認為談判的勝利要比實際目標的實現更重要這種想法在談判中特別容易出現問題。這不僅因為實現目標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你不能讓上司感到在談判中輸了。要記伯他將掌握你未來的工作。如果你在談判中疏遠了你的上司難實際上得到的很少。
原則九:適時結束
在談判時你得到了你期待的,這時你應該感謝與你談判白人。如果你還沒有意識到該停止談判,那麼你可能會讓公司少得他們用錯了人。如果被人感覺你的貪婪,可能使整件事情夕敗。即使沒有失去工作,你也已經受到無法估量的損失。
原則十:談判隻是開始這是最後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則。聘用合同談判隻是你公司工作的一個起點。如果在談判中得到的太少將不利於你後的工作;要求的太多也會破壞今後的工作關係。
聘用合同的談判技巧
如何利用聘用合同保護你的利益?以下是在聘用合同的啟談前、商談中和商談後應考慮到的事宜。
過關斬將謀得新職,會使人變得目光短淺,隻會想到自己萬謀職位美好的方麵。因為這總比想到任何潛在的不利因素令愉快。但是在與企業商談受聘合同時,在坐到談判桌之前,應蘭對幾件事了然於胸。以下是在商談前、商談中和商談後應考,到的事宜。
1.商談前
花點時間考慮一下擔任新職後將麵對的一切。你的職責什麼?如何對你的業績進行監控、評估和將結果通知你?你在新職位上待多久?你希望日後如何發展?你的薪酬結構女何?
一旦考慮過這些問題,就會對受聘合同的內容形成一個涅本框架。至於更加具體的內容,則需要認清工作中可能對你產生影響的問題,並排出這些問題的輕重順序。
所設計的以下問題能幫你在談判中邁出堅實的一步。
(1)該不該找律師
一般來說,請律師審查企業交給你的受聘合同是個不錯主意。當然,如果你在這方麵具有豐富的經驗,並有自己能做交的信心,也許你不用把錢花在律師身上。不過,如果你是生手拿不準該如何談或得知企業在請律師幫助商談,還是根據你扣題的輕重順序。
還應注明哪些事宜?要考慮的條款可能有許多,包括:失去工作能力時如何處理?如自願終止合同,會有何後果?如果企業做出變動,會對你的合同有何影響?如有疑惑,可以找律師討論一下如何處理合同的附加條款。
2.商談後
如有希望,合同商談成功的那天終會到來,而且也是你開始新工作的日子。此時要切記你的合同是一份有效文件,它掌管著你與所在企業關係中最重要的方麵。當你得到體驗新工作、結識新同事的機會後,應考慮以下問題:
合同是否準確反映出你的工作職責、薪酬結構和所有相關的方麵?再讀一遍合同,確保已理解合同的內容、合同的行文準確反映了你的情況。如果工作的實際情況與合同有出人,應對合同予以更正。
當然,要想更改合同,可能得重新商談,但一定隻限於談論重要問題。分歧似乎很大或相持不下時,最好向律師谘詢。
合同有何遺漏?開始新工作後,你也許發現,有些與你工作有關的方麵你覺得也應包含在合同裏。如不能肯定是否一定要在合同中書麵載明,還是應找律師。
你是否看到任何書麵材料的內容,如員工手冊、經理人須知或類似文件,與你合同所規定的相抵觸?你在職期間收到的政策、程序或書寫文件如與你的合同有任何出人,要仔細注明。同你的律師和企業一起解決重大分歧,這點至為關鍵。
也許,有關合同的最好建議正好與舊的信條相反。如果你接手新工作時,既了解自己的需要,又能同企業坦誠交流和商談並完全理解受聘合同中規定的條款,你就在走向成功的路上邁出堅實的一步。
(1)提出多高要求為宜
最簡單的答案是想要的東西你都應要求,但要做好要求蒼落空的準備。分清各項要求的優先次序,以便需要做出讓步時應知道哪些可以放棄,哪些“毫無商談的餘地”。
(2)應該決不妥協,除非具有特別充分的理由,否則別這梢做。雖然企業向你提供了職位,但企業願不願聘用你,還取決於它在商談中是否爭取到有利於它的條件。如果你的要求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