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立”是德育工作的主導方向
正如前麵所述,德育工作的目標不是懲罰和約束學生的行為,而是要養成學生良好的個性品行,因此,“立”是德育工作的主導方向。管理者要做到科學的“立”,就要注意從下麵幾方麵入手:
(1)管理者要有明確的教育目標、教育理念和行動的韜略。
人的行為是受價值觀所影響的,因此,管理者選擇什麼樣的教育與管理方式是由內隱的價值觀所決定的。以“立”為工作主導,管理者就必然具備與“立”與一致的教育理念,例如:德育是養成學生適應與促進社會發展的個性品質,激發學生的主體意識是教育的內在動力,教育管理是有選擇地動用各種教育資源使教育效果最大化的過程,等等。缺乏這樣的理論把握和策略控製,“立”隻是一句虛話,不可能完全達到“立”應該有的教育實效。
有的管理者在起初的時候也想以“立”為德育工作的基本主線,但當麵對紛繁疊至的教育問題時,又不得不轉而用“破”來作為工作的基本手段,主要問題在於兩個可能:一是對教育理念理解和把握還不到位,二是缺乏科學的和合理的行動策略。
(2)以塑造學生良好的生活方式為主要導向。
所謂“立”,關鍵就是在於幫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隻有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學校才會有“正氣”之感,學生才會主動地、自然地做出符合管理者的教育者要求的行為,達到管理者與教育者所要實現的目的。
許多時候,學生的不良行為,特別是網癮、有意破壞公物、不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等等,都是因學生缺乏良好的生活方式而導致的。特別是網癮,一般都與學生家庭不和諧、人際關係不良,情感壓力和學習壓力過大有關,真正屬於認知缺失的非常少。如果管理者和教育者不注意樹立學生良性的生活方式,光用懲罰、製約的方式管理這些學生,不但管理效果不顯著,而且還容易引起學生的反感,也加劇了學生想方設法地尋找與管理者和教育者對抗的歪門邪道。因此,針對這類問題,與其用“破”的方式,不如用“立”良好生活方式來得更有效。
案例:這是中山一所中學發生的事,學校地處城郊結合部,初中生源就是城郊的農民子弟和外來工子弟,高中部是這個鎮的唯一職中,學生的素質、在校狀態,以及學校的社會環境由此可見一斑。麵對這樣的學校狀態,校長不得不把辦學目標放低一些,以能夠讓在校學生熱愛學校,不給社會添亂為目的,而不是將提升學習成績作為學校的首要任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學校長期舉辦各種各樣的級際和班際體育比賽,讓學生通過活動感受到學校的吸引力,以免在校外流蕩。結果,這樣的舉措卻帶來了許多意想不到的變化,首先,學生不再外出打架滋事了,開始熱愛學校,積極參與學校的各種活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學生們早上上課精神狀態好了,讀書讀得進去了,能自覺做作業了,學習成績因此穩步上升了。
這個案例顯示,校長麵對如此生源與學校現實,不是簡單地用“破”的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在前任中已經證明收效甚微,因此,校長改用“立”的方式,巧妙地利用了學生“愛活動”“喜比賽”的心理,讓他們重新樹立起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學習方式,一旦學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自信心被喚起,學生的調皮搗蛋的行為就會大幅減少。由於學生生活方式變良好了,學生壓力減輕了,人際互動良性化了,所以,校長和教師們最為希望但又不敢企求的學習成績也自然得到了真正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