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1 / 2)

楊逍覺得,有些人可能是他命裏的克星。他們看不得你好過,隻要你的生活稍稍好些,他們就會出現。

比如,夏雪。

就在他的愛情向著好的方向發展,並且露出微弱的希望的曙光的時候,夏雪出事了。

離婚以後,夏雪回來還是做模特,可能年齡確實大了,加上這個圈子新人輩出,你隻要離開,立刻就會被忘記。

可夏雪扮公主扮久了,顯然不能習慣這種情況。於是和幾個小模特發生了一點摩擦。

那天晚上,有個小模特過生日,約了很多朋友,本來準備彩排完了就去慶祝。可是彩排的時候,因為一個走位,夏雪和那個模特發生了口角。

情急之下,夏雪就打了那個模特一個耳光。

那個模特的朋友們剛好到了,就群起而攻之,打了夏雪。

夏雪也不是習慣吃虧的人,她不知道從哪裏糾集了一群像是混社會的人,把這個模特的朋友們堵在了半路上,兩夥人就打了起來。

小模特的朋友有兩個人都受傷進了醫院,然後,他們報了警,夏雪被警察帶走了。

那群混混這時候自身難保,誰都恨不得能咬住別人,把自己撇幹淨。於是他們都說是夏雪指示他們幹的,夏雪無奈之下,隻好又打電話給楊逍。

楊逍的電話總是不通,可能對她的號碼設置了呼叫限製。

她又用派出所的電話打給她。

這個事兒楊逍真的不想管。

掛了電話,他猶豫了很久,終究還是狠不下心。

畢竟,從小一起長大的。

他決定,這次把她保出來,必須和她說清楚,以後她的事兒再也別找他了,他這輩子已經被她害得不輕了。

世界上有一件事,叫做巧合。

他到派出所交了罰款,又給家屬賠禮道歉,承諾了承擔醫藥費,然後把夏雪保了出來。

夏雪在派出所門口突然就抱住了他,嚎啕大哭。

他正扯著夏雪的衣服,想要把她從自己懷裏扯出去的時候,突然看到夏雪身後幾米遠的地方,丁依靜靜的站在那裏。

她的眼神震驚中帶著濃濃的失望,楊逍的心髒幾乎都被她的眼神震碎了。

他拚命推開夏雪,卻隻來得及眼睜睜的看著丁依上了車,開車離開。

後來他才知道,那天入室行竊的那個賊抓到了,警察讓丁依來認人的。

沒有想到,就這樣的,他又一次的被她列為了“拒絕往來戶。”

丁依再一次拒絕接聽他的電話,也不再見他。

楊逍明白她的失望,也隻能怪自己,曾經一次次的欺騙過她。

信任,總是有限度的,而被他就生生的浪費掉了。

要不說,自作孽不可活呢?

可是,丁依不理他,他不能不去理她啊。楊逍明白,他如果再不主動,這輩子他們兩個,也就真的完了。

這不是他要的結局。

於是從那天起,楊逍幾乎每天都會出現。他一次也沒有見過丁依,但是,丁依知道,他來過。

有時候,丁依早上打開門,會看見門口放著一杯熱騰騰的豆漿,上麵貼著便利貼,畫著一張笑臉,眼角眉梢,儼然是她自己。

有時候,丁依下班回家,會發現門縫裏塞著一幅畫,畫上是一男一女,或是牽著走在沙灘上,或是靠坐在昏黃的街燈下。

有時候,下了課,學校的小朋友會跑來遞給她一把帶著露水的野花,說是外麵一個笑起來很好看的叔叔讓送的。

有時候,去國樂坊演出,會有人,或是演出的同伴,或是保潔阿姨,送進來一杯加了冰糖的蜂蜜柚子茶。隻有他知道,她喝這種茶,一定要加冰糖。

每每這時候,丁依都有些恍惚。做這些事情的這個人,是她認識的楊逍嗎?她甚至覺得有些陌生,她想象不出來楊逍做這些的樣子。

她見過他很多麵,張揚的、灑脫的、落寞的、孤獨的,但是這一麵,她沒見過。

一天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丁依突然想起,明天要穿的一件毛衣還晾在陽台上。她披上厚睡袍,去陽台上收衣服,無意中朝樓下看了一眼,頓時愣住。

一輛最近總是出現在她學校周圍的奔馳小跑,現在停在她的樓下,而那個人正倚在車上,抬著頭看著自己的窗子。

丁依看見他掏出手機,然後聽見自己的手機鈴聲在屋裏響起來。她垂下頭,轉身進了臥室,猶豫了一下,接起電話。

“依依”他低低的叫了一聲。

丁依頓了頓,“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