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家水果店老板在知道這些梨膏糖是由爛梨製作的以後,非常嫉妒,於是就在夜間寫了“天知道”3個大字,貼在了梨膏店大門上。
第二天,夫婦二人一開門就看到“天知道”這3個字,愣了一下,就明白有人搗亂。丈夫哈哈大笑說:“我正想給咱們店起個名字,今天有人把寫好的名字送到門口,真是太好了。我家店裏的梨膏糖連皇太後都吃過,理應叫‘天知道’。我就用它當招牌了。”丈夫把招牌寫得非常大,來的人都會問店名的含義,經夫婦二人一解釋,這店的生意就更好了。
於家水果店老板看夫婦二人的生意更興旺了,罵人的話也被人利用了,就更生氣了。
他又在梨膏店的牆上畫了一隻把頭縮進肚裏的烏龜。
第二天,梨膏店夫婦二人又是一愣,但接著一起說:“咱們用烏龜當商標,梨膏糖可以止咳、延年益壽,龜代表長壽。”從那時起,這個商標成了上海的馳名商標。
什麼是智慧?梨膏店夫婦二人的行為就是一種智慧。什麼是機遇?水果店老板的欺壓誹謗就是機遇。如果這對夫婦在受了屈辱後衝動地找人理論,恐怕隻會毀了自己的生意,害自己生氣傷身,可他們並沒有那麼做,而是把每一次打擊當成機會,順著“天知道”的詆毀來渲染皇太後對梨膏糖的喜愛之情;順著“烏龜”的侮辱來宣揚梨膏糖延年益壽的功效。這樣,不但生意沒有破敗,反而借著水果店老板一係列荒唐的舉止愈加紅火,這種成功的招數,不得不說是業餘中的專業。
即使在今天,在爾虞我詐、硝煙滾滾的商場中,這種順水推舟的策略仍然屢試不爽。
在軟飲料界,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兩大公司是公認的“死對頭”。雙方在市場上的爭奪從未停止過。
在美國及全世界範圍內,可口可樂旗下的主打產品——碳酸飲料可口可樂,雄霸著市場的大半壁江山,遠遠領先於百事可樂。但其另一種橘汁飲料“沃特”,卻不如百事的“激浪”暢銷。
1964年,百事公司的激浪銷量一直不錯。後來,可口可樂推出口味與包裝都相似的橘汁飲料沃特,但是卻銷量低靡。為了能扭轉局勢,可口可樂將沃特的定價定為比激浪少10美分,但會這依然沒有扭轉局勢,因為激浪早就在消費者心中已經先入為主,人們習慣性地購買信得過的老品牌,而不是去嚐試新品牌,激浪的占有率高達80%,而沃特僅為4%。
2010年初,可口可樂總部任命克魯尼·喬森為市場部經理。“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的第二天,喬森就策劃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免費贈飲活動:即日起,凡購買激浪者,均可獲贈沃特,買一贈一,多買多贈。全美所有零售點均參與此活動,包括商超、便利店、路邊小攤等。
“幹嘛要買激浪送沃特?這簡直是反戈一擊,幫助對手打自己!完全可以開展沃特的買一贈一活動,或者直接降價也行。白癡,腦袋簡直被驢踹了!”可口可樂集團內部一片嘩然。在得知此消息後,百事公司的ceo盧英德樂嗬了:這不是在給我們做促銷嗎?白白送上門的好事。但在慶幸之餘,盧英德也暗暗感覺到可口可樂一定心懷不軌,隻是她思前想後,最終也沒出合適的理由,畢竟這等幫別人打自己的“叛徒”行為在曆來的案例中十分罕見。
大約一個月後,事情終於發生轉變。很多消費者,尤其是青少年,紛紛發出驚歎:“哇!原來沃特的味道也十分不錯,毫不遜色於激浪!”而就在此時,可口可樂宣布終止贈飲活動。“大事不妙!”盧英德猛然發現苗頭不對,連呼中計,可為時已晚。這時,無數人紛紛改喝沃特,其市場份額一下子飆升到了76%!
在慶功宴上,麵對同事們驚訝而崇拜的目光,喬森解釋道:“經過一係列調研,我發現沃特的口感完全不在激浪之下。也就是說,沃特銷量不佳隻有一個原因:消費者對新產品的認可度和接受度不高。所以,我堅信消費者一旦嚐試了沃特後,必然會深深愛上它。另外,多年來顧客對激浪產生了一定的‘審美疲勞’,很多追逐新鮮的年輕消費者都希望有所突破,再則沃特的價格低於激浪,所以眾人紛紛改喝沃特了。”
喬森接著分析道:“之所以要‘買激浪送沃特’,是因為沃特的翻身必須利用激浪較高的市場認知度,因此隻好順水推舟,煩請這位老對手帶我們‘出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