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給職業女性的幾點建議(4)(1 / 2)

“我覺得怎樣,就該是怎樣!”她經常這麼說,“我應該有自己的想法。”

除了同事外,她對上司也是這個態度。隻要牽涉到任何判斷問題,格兒就希望能把自己的意見以強而有力的方式陳述出來,並使人們認真考慮它。

她和艾米就為了誰該管理新進來的行政助理而發生口角。“她是個白癡,”格兒在事後生氣地說道,“我們一天做的事比她那一組人一個月做的還要多。”

在這裏,我並不想讓人們對格兒有錯誤的印象,她絕對不是那種把所有上班時間花在與人爭吵上的人。相反地,她算是個做事很認真的人——雖然有些地方有點保守。她很願意在企業界好好工作,也願意成為公司的一分子。毋庸置疑,撇開她的“個性”,她的確是一個盡職盡責的人才。不過,她在35歲的時候仍堅持19歲的生活方式,讓我不敢苟同。

她說:“如果你相信自己的想法是正確的話,不把它講出來實在是一種罪過。”我不得不承認,她的話聽起來也許很有道理,可是,把她過去15年來發表的意見仔細做一番分析以後,我們就會發現,她是那樣的不成熟,不懂得一點兒人情世故。

這一點還可以從她的態度上看出來,她說:“如果你想在聽眾麵前表現出一個獨特的自我,你就必須和他們的意見相左,有時態度還得很激烈才行。誠然,他們也許會因為你的立場而不喜歡你,而你也不見得像表麵上那麼不讚同他們的意見,但如果你主要的目標是想突出自己的話,你顯然做到這點了。”

根據格兒的標準來看,一個人若不能盡量把握機會表達個人的意見,就不能算是風格獨特的人,而她的所作所為無異於定期地向人宣揚她的獨特性,尤其是與她的同事及上司之間產生激烈爭執的時候。

這樣的“個性”表現,總算讓她有了表現自己獨特個性的機會。就如她在34歲時所說的:“光是安靜地坐在那兒,你能成為什麼樣的人?一個無名氏罷了!”

可是,即便如此,她又得到了什麼呢?那些莫名其妙的爭執使人情緒緊張,而且是持續的緊張。被她激怒的人會怨恨她,而激怒她的人則會讓她感到非常氣惱,而這種氣惱的感覺在幾個月後仍停留在她腦海中,使她感到痛苦。

我要說的是,格兒的態度固然能使她達到個人的目標,但對她事業上的目標卻造成很大的傷害。在過去12年裏,她一直在這家公司做事,但進展的速度卻比公司裏其他資曆及經驗和她相當的人緩慢。為什麼呢?她一位已經離職的上司說出了答案:“我和其他幾位同事都認為,她有個性方麵的問題。”

這個回答一定會使格兒大吃一驚。就她個人的觀點而言,她是公司裏難得的幾位算是“有個性”的人,然而,她卻不知道工作不需要太多的“個性”。

個性意味著在某些方麵顯得與眾不同。這一點在美國雖然格外地受到強調,但是我們很驚訝地發現:沒有多少美國人真正認為自己很獨特。若是人們過度強調他們不受他人影響的獨立性,這在工作中就會產生嚴重問題。

因此,我要勸告那些渴望在工作場合中彰顯“個性”的女士們,最好收斂一些。為什麼有許多人在事業上會成為自己最大的敵人?隻要觀察一下他們與別人意見相左的情形就知道原因了。

要換工作別衝動

大多數有雄心壯誌的人,對自己的直覺和經驗都有相當的信心,同時,他們也相信自己能夠在任何環境中生存。然而,偏偏這樣的人最容易遭遇滑鐵盧。

事實上,大多數人換工作,通常也是出於成就動機。然而,成就動機愈強的人,愈可能掉入上述的陷阱當中。

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換工作,一切都需要三思而後行。如果一定要離開,希望是為了理想而走,而不是為了某一件不愉快的事或某個討厭的人。

我發現,人們換工作的動機常常會轉變成一種衝動。大多數有雄心壯誌的人,對自己的直覺和經驗都有相當的信心,同時,他們也相信自己能夠在任何環境中生存。然而,偏偏這樣的人最容易遭遇滑鐵盧。

從高中起,辛茜亞就想當個服裝設計師。畢業之後,她先後在兩家小公司工作,不過都不合她的意。最後她終於在一家大的製衣公司裏找到工作,擔任一個著名的運動服飾設計師的助手。

“我會在你還來不及察覺的時候就取代你。”她在心裏默默地說。然而,事與願違,在未來的11年內,她不但沒能“取而代之”,就連原有的職位也保持得十分辛苦。

由於公司不斷地擴張,除了辛茜亞外,又聘雇了另外三名助手。開始,辛茜亞對她們不屑一顧。然而,她們的出現卻時不時地吸引她的目光。先前她所想的是怎樣取代她的老板,現在她被迫把愈來愈多的注意力投注在競爭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