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那一天的那片刻,這事情太奇怪,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會記得,二十年前,我隻不過是個才出生幾天的嬰兒!可是我發誓,真的記得那一天,雖然隻是短短的幾分鍾。
涼,真涼,應該是秋天,身子底下涼涼的石凳,薄薄的小氈子擋不住涼意,應該是在公園裏,聞到了桂花的香味,桂花香原不是人間的香味,不應該因何來到這到處是罪孽的人世間。
我睜開眼睛,如回光返照,看看這遺棄自己的世界最後一眼,我不哭,我安靜地看,隻一眼好不好,然後乖乖地永遠閉上,永遠的黑暗。孩子,你是個錯誤,快,回到黑得看不見自己,也看不見別鬼的地獄,排隊,投胎,記住,要找個好人家。
眼睛合了一半,一張臉出現,不對,是半張臉,我隻看見頭發,淩亂,看見眉頭,緊皺,看見鼻子,挺直。
“寶貝,你比一隻老鼠還要小。”聽到歎氣聲,聽不懂他在說什麼,無須懂,感到溫暖就行了
放心地閉上眼睛,到地獄,還是留在人間,不管,也管不了,我太小,我還是個嬰兒,出生幾天的女嬰,皮膚暗紅,皺得像個老太太,醜,弱,奄奄一息。
時間是什麼,怎麼過去,我不知道,仿佛是再一睜開眼睛,就已經已經長大,婷婷玉立,這二十年吃的苦,若是一一道來,裝訂了就是厚厚的三部曲,不說也罷。
高中畢業,什麼事也不想做,雖然家裏有電腦,卻泡網吧,沒夜沒日,麵容幹枯,視力模糊,泡成一個網絡寫手,寫小說,恐怖,武俠,玄幻,青春,言情,波瀾不驚,不動聲色地編著一個個光怪陸離的故事,騙取讀者的眼淚,賺取生活的費用。
那個歎息著抱著我回來的人,一直是我的守護神,我連名帶姓地叫他張莽,從他十八歲到三十八歲,為什麼不叫爸爸,不知道。兩個孤兒,相濡以沫,一個漸漸長大,一個漸漸變老。我們最終都要離開這個世界,相忘於人間,相忘於陰間。
張莽不結婚,從撿垃圾的流浪兒到一個大公司的董事長,從一個頭發淩亂的英俊少年到一個風度翩翩的鑽石王老五,嬌媚迷人,清純可人,妖豔惑人,各種味道的女友無數,不結婚是個謎。張莽的女友們沒有資格睡在主臥室的床上,隻是在客房,寬大的床,綿軟,玩夠了,回家,誰也不能過夜。這是規矩,鐵打的,從來不會為任何人破例。張莽是個和藹的,有風度的,有怪癖的男人。
“今天是周末,也是你的生日,回來吧。”張莽的聲音,厚的,低的,像遙遠的二十年前,我來到人世間第一次聽到的聲音。
我的生日,對,就是張莽從公園裏把我抱走的那一天,中秋節。
我不想回到那座美麗的,歐式風格的小別墅,我寫字的錢夠養活自己以後,就搬了出來,自己租了一個小小的房間,拒絕他送的聯想新款X61T平板電腦,買了一台二手電腦,有床,有電腦,就可以了,錢越多越好,男朋友越帥越好,生活越簡單越好。
“今晚跟燕風去看電影,通宵。”我淡淡地說。
那邊停了一下,“哦,下個周末回來好嗎?”
我微微地失望,他從來不挽留,不強求,即使是我的生日,就像我搬出別墅一樣,隻是淡淡地哦了一聲,意思是我知道了,微微的恨,千萬恨,恨極在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