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那個自我十歲起就住在我家隔壁的男孩,顏若楓,一個耀眼的帥哥,長達十年。
說他是帥哥,一點都不為過。那時剛剛十四歲的他,高高的身材,電力十足的丹鳳眼,高挺的鼻梁,性感的薄唇,白皙修長的手指,學習更是名列前茅,能力非凡……一直以來都是大夥公認的校草兼社草(在我們社區,不少歐巴桑都很喜歡他,個個對他是讚不絕口。連我媽都老在我麵前感歎當初要是生個像他那樣的帥兒子該多好啊。我聽了額頭直冒黑線:這個能怪我嗎?)我最喜歡看他站在垂柳邊微風中的樣子,發穗伴著柳條隨風飄蕩,仿佛圍繞著一束束淡淡卻耀眼的光芒。
暗戀他不僅因為他是帥哥,還因為他曾經是出現在我生命中的第一個救命英雄。那是是十年前的一個黃昏,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個男生在欺負一個小男孩。那男生手裏拿著一把小刀,刀刃正抵著小男孩的脖子威脅小男孩把身上的錢都交給他。我見那小男孩害怕得隻掉眼淚,就衝那男生吼道:“沒想到光天化日的竟然打劫小孩,你不覺得丟臉嗎?”那男生回過頭看看我,手裏的刀離開了小男孩的脖子。我乘機向小男孩使眼色示意他快溜。小男孩立刻領會了我的意圖,轉身就朝一條小巷子跑去。那男生見我壞了他的好事,一氣之下,持著刀子小我奔來,我拔腿就往回逃。可是我根本跑不過他,突然不小心腳底一滑,摔倒在地,胳膊被地上的小石子劃了道口子,我隻顧檢查傷口,沒意識到他已經快趕上我。眼看他的刀子就要向我刺來,我恐懼地閉上眼睛心想這次可能死定了。這時,我耳邊卻傳來一陣打鬥聲。我睜開眼,一個帥氣的小夥子三兩下就把那流氓小子打倒在地。“額,謝謝你救了我。”我感激地望著那小夥子。小夥子隻看了我一眼,就轉身離開了。我傻傻子站在那,連他叫什麼名字都忘記問了。後來才知道他就是我家隔壁新搬來的鄰居顏若楓……
他從不在意別人的看法,向來我行我素。這點讓我覺得他很有個性很酷。我一直默默關注著他,一直不敢多和他說話。搬過來幾個月,他也從未主動找我說過話,也不怎麼和別的女生說話。經常的情形是:我們在某個地方遇到,我打招呼問上一句,老半天他才回一句,甚至根本不回直接走掉,我卻一點也不介意。也許是因為喜歡他,他的偶爾的回應也會讓我欣喜不已。我以為我對他而言,比那些經常整天想著寫情書給他的女孩,還是特殊一些的,慢慢他會改觀的,可他對於我的心意卻視若無睹甚至不屑一顧。
第一次向他表白是在我十四歲那年夏天。
那時我在讀高一了,他和我一個學校,一個年級,不一個班。每天早晨他都騎著摩托車去學校,我就騎著自行車跟在後麵,欣賞他帥氣的騎車姿勢。因為他的優秀,有點自卑的我從不讓人知道我和他是鄰居。每一節課後,都有好多漂亮的女孩子圍在他教室外麵,手裏還拿著一封封粉紅色的情書等著他出來。那時的我頂著個娃娃頭,一身校服,一雙小皮鞋,站在走廊裏,靜靜地看著他和他的同桌—另外一個帥氣男生旁若無人地從女孩子堆裏走出來,一聲不響從我身旁走過。然後,我會轉過身看著他,默默地,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我慢慢發現我對他的感情越來越深,想埋在心裏都埋不住了。在十四歲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一夜糾結,輾轉難眠,思前想後,決定告訴他我喜歡他。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我一大早就爬起來了,穿上媽媽給我買的一套米黃色淑女裙,還配了一雙米白色的楔跟涼鞋。美滋滋地在鏡子前轉了半個小時才決定去找他,邀請他來我家吃我的生日蛋糕。
我站在他家院子的鐵門外,踟躕了一會,按了按門鈴,沒人開門。又按一下門鈴,還是無人。我朝著偌大的房子裏望了望,他一般都不出門的啊,今天出門了?我還在沉思他會去哪兒時,“吱”的一聲,窗戶被打開了。他站在窗前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我趕緊說明來意:“那個,顏若楓,我想請你去吃我的生日蛋糕。你會去嗎?”我微笑著望著他,希望他能給我一個肯定的答複。他看了看我,“不去。”伸手就準備關上窗戶。“等等,我,還有話想說,我,其實,其實很喜歡你。”說完我害羞地低下頭,過了大概一分鍾,傳來的是冷冷的關窗聲。我抬起頭,淚眼朦朧。你怎麼可以這樣冷淡的對待我的第一次表白。眼前的鐵門就像是我和他之間的不可逾越的鴻溝,活生生地將我隔離開來。他,讓我我可望而不可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