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俞敏洪:思路決定出路,腦袋決定口袋(3)(1 / 3)

就一般人而言,在致富之初都缺乏資金,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今後沒有錢。這主要取決於他對自己未來事業的信心和個人成功致富的基本素質與條件。隻要他個人有信心致富,個人有良好的致富素質和條件,那麼他未來就肯定能成為一個有錢人。既然他未來是有錢人,那麼就可以把未來的錢挪到今天用。

當然就“今天”而言,未來的財富隻是一個虛擬的概念,如果你若想把其變成現實的財富用於今天,就必須先向別人借錢或向銀行貸款。這樣你就能實現“把明天的錢挪到今天用”。

提前使用未來的錢,但千萬別做出超越法律界限的事情。

沃爾夫森一生收購過很多公司,他一度是美國汽車公司的最大股東。最後,他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營梅裏特·普曼公司上。這家公司包羅了造船、建築、化工和發放貸款等方麵的業務,公司的銷售總額達到5億美元左右,但這些性質各異的要素從來沒有真正成為一個整體,公司留下的是一條飄忽不定的經營軌跡。

在收購公司和交易股票的過程中,沃爾夫森常常同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生衝突。於是該委員會訴諸法律,並獲得了針對他在出售美國汽車公司股票時所做的虛假聲明的法院強製令,這個虛假聲明曾使投資者產生誤解。另外,證券交易委員會還以類似的理由,就他在梅裏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股票上的交易訴諸法律。沃爾夫森被裁定犯有偽證罪和圖謀妨礙司法罪。

沃爾夫森的投資行為始終處於這個或那個管理機構的審視之下。有一次他抱怨說:“像我這樣受到這麼多調查委員會調查的企業家,在美國找不出第二個。”最後,由於在經營大陸實業公司——一家由他控製的公司的未記名股票交易時,由於言語不檢點,他終於把自己推上了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嚴重對抗的位置。這個管理機構麵對日益增多的白領金融犯罪活動,正想開創一個懲處搞歪門邪道的金融家的先例。而沃爾夫森恰是一個適當的人選:知名度高,受人尊敬,具有盡人皆知的金融權力。

於是,在一份非同尋常的起訴書中,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說,正當沃爾夫森出售未記名股票的時候,大陸實業公司發布了有利於他的新聞稿,聲稱該公司已批準生產一種煙霧閥。換而言之,沃爾夫森是在發布股票行情看漲的消息,使其從中漁利。沃爾夫森反駁說,政府在捕風捉影,小題大做,他的這種做法隻是一種技術性犯規,而且他本人是無辜的,因為他隻是按照他的管理層的意見行動。這一訴訟由合眾國代理人羅伯特·摩根索提出起訴。沃爾夫森所做的辯護是:他是公開地和光明磊落地進行這次股票交易的;他是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通過國外其他賬戶進行交易的;他甚至把這次交易情況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過,等等。但這些辯護都被一一駁回。最後,他被判定有罪,判處監禁1年。

此時,梅裏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進入了清算期,他的金融帝國的其他部分也在土崩瓦解。10年的股東訴訟和同政府打官司耗費了他幾百萬美元以及他的健康,最後還有他的自由。1969年春的一天,沃爾夫森因為在金融方麵幹了像在人行道上吐痰之類的事情而鋃鐺入獄。

沃爾夫森在其事業順遂的年月裏,自然結下許多有權有勢的朋友。確實,在入獄前不久沃爾夫森還吹噓過,他本來可以獲得總統特赦,這是“某個接近”約翰遜總統的人向他提出來的。

隨著西方觀念的深入影響,中國人也大多改變了以往的那種財務習慣,把未來的錢挪用到今天正成為一種潮流。但做生意千萬不要超出法律的界限,即使隻是那麼一點點,你也有可能像沃爾夫森一樣在職業生涯的最高點中止前進的步伐。如果你在法律的邊緣冒險遊走,一旦鋃鐺入獄,那麼你所有的努力和冒險就會在頃刻間化為烏有。

第五節 急事慢做:欲速則不達

在創業路上,不能急功近利。隻要你有一個合理的目標,有一個合理的夢想,把事情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你走了很遠。

《論語·子路》裏有一句著名的成語:“欲速則不達。”意思是說主觀性急圖快,違背了客觀規律,反而達不到目的。對於“一萬年太久,隻爭朝夕”的創業者來說,想要快速致富的他們最不容易接受這個理念。

事實上,創業賺錢是大部分創業者追求的一個結果,但這個結果需要一個過程去支撐。在這個過程中,你需要不斷地去提高自己的創業素質。而且,要經得起挫折和寂寞的磨礪,創業最忌欲速則不達。

對於一些急切想取得成功的創業者來說,俞敏洪的建議是“急事慢做”。俞敏洪解釋道:“急事慢做,是指再急的事也要慢慢做才能做好……這裏所說的‘急事’是指那些我們主觀上想要盡快完成,但實際上卻需要巨大的耐心和長時間努力才能完成的事情。”

隻要你有一個合理的目標,有一個合理的夢想,把事情一點一點積累起來,最怕你著急,一著急以後,基礎不牢固,就想做高樓,這個錢扔進去了以後,再也出不來。所以在創業的時候,要記得佛教中有一句話叫“急事慢做”,就是越著急的事情,越快的事情,慢點來做,有的時候想不清楚的事情,稍微等一等,可能會比你更加匆忙地去做,要更有效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