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黎黎篇(1 / 3)

我的公司在五樓,可我並不喜歡乘大樓正麵的觀光電梯,我總是乘坐大樓側麵的貨梯,沒什麼人,寬闊。草綠色的漆麵已經被貨品刮傷了幾道長長的口,裸著的金屬寒涼。燈時常都隻是個擺設,不亮的時候多,別人看見如此陰森的電梯都會退出去,而我不會。我喜歡站在黑暗裏下墜,超重,輕薄的靈魂就會沉重些,思維也活躍些。黎黎喜歡在黑暗裏親我的臉頰。黑暗中的她在記憶裏反而清晰。

不記得她離開我有多久,反正很久很久,久得我周圍很難找到關於她的蛛絲馬跡。連床單也被我的朋友硬換下來泡到了水裏,那她的氣味也應該被水溶解了。好在我的枕邊還有一隻斑點狗的公仔,手感細柔,是唯一曾經屬於她的東西。我曾經想過,它要是有生命就好了,可以和我交流,可很快我就否決了這個天真可憐的臆想。

黎黎從我家搬走的那天,天下著雨。她不讓我幫忙,是洪幫得她。洪是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洪說好累,可我希望累的那個人是我。我站在窗台前往外望,雨下的細密,淚水滾落下來留一道水痕在頰上,和雨水打在玻璃上一樣。

晚上,她突然出現在我家門口,我很意外,以為她想通了。她並不理會我,跑到臥室到處翻找。

找什麼?

戒指!

我送你的?

。。。。。。

最終沒找到,她悻悻地離開,我提出送她,被拒絕了。

別找了,戒指戴久了也有靈氣的。

她看了我一眼,欲說什麼,還是什麼也沒說。不過,這回首的樣子卻映入我心。她生得不如一般女子秀氣,鼻子高挺,輪廓分明,體態豐腴,多了西方女人的端莊硬朗。她畢業於軍校。行事果決。

從此,我將手機彩鈴換成了《童話》,因為她喜愛,曾經讓我學會了唱給她聽,而我並沒有學,如今,想學,卻不知道學會了唱給誰聽。

雪嬌走入我公司是為一筆業務,她希望我們公司的網站設計由她的公司完成。她身材高挑,舉止自信,她和我竟是同鄉。我並沒有太多的考慮,就應了下來,隻是沒確定設計的時間。她還承接廣告,我就與她先簽了戶外廣告的協議。來公司以各種名目推銷的人很多,多得你根本不記得他們到底要賣什麼東西。雪嬌不同,隻來過一回,我就記住了。她算不上漂亮,卻很有風情,悅目的那類。她來得頻繁,自然熟絡些。她主動提出為我介紹女友。

以前的慘痛讓我多了不少顧慮,起碼要找個穩定些的。她介紹的人就是黎黎。她說黎黎是萬人迷,要是為我公司拓展市場,還不所向披靡。我決定用用看,何況她也是我的同鄉。同鄉的好處是有共同的語言。至於會不會成為我的戀人,我倒沒什麼期望。

黎黎第一天來麵試,是我接得她。她不識路,直接撥了我的手機,我匆忙跑出去,耳朵上還別著一枝繪圖的鉛筆,這是後來她說的,我自己並不知覺。她戴一頂太陽帽,黃色條紋t恤,牛仔褲,如同剛從外麵旅遊回來的遊客。我就這樣把她迎進了公司。

在一輛普通的小巴上,我和她並排坐著,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似乎犯困了,靠在玻璃窗上打盹。風從玻璃夾縫裏刮進來,吹得她額前的劉海肆意飄飛。

靠在我肩膀上睡吧!

我其實對她會不會拒絕也沒什麼把握。

她側過頭來盯我一眼,嫵媚一笑,就勢將頭靠過來。我不禁心頭一喜,怕她的頭滑下去,伸出手扶住。  就在這一靠一扶中,我們之間的距離得以消弭。下班後,我送她回去,躊躇許久,試探著去牽她的手。她竟沒抽離,也不正眼看我,若無其事。

她搬入我住處那個晚上,暑期開始。這個著了火的城市拚命壓榨著行人體內的水份。從她念了四年的大學搬出來,竟積存了一車的行禮。累得我坐在開滿冷氣的屋子依然汗流浹背。她就這樣伴隨著那車行禮浩浩蕩蕩搬入了我的家。

然後,她又到超市將我那空了近半年的冰箱塞滿。她對著滿滿的冰箱滿足地微笑。我冷靜地看她忙碌,不確定這股熱情的持久性。

本有早起的習慣,可與這位美麗的士兵相比,我顯然隻能算懶惰。往往等我洗漱完畢,桌子上已擺好了吐司,牛奶和煎好的雞蛋。她喜歡坐在我身旁神情專注,雙手托腮,看著我吃,她自己並不吃,她似乎隻熱衷於製作精致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