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當然希望謝雲蒙可以挑起重擔,這樣一來案子破了,分局也麵上有光不是嗎!
所以局長一開始堅決不同意,後來,在謝雲蒙將自己和惲夜遙、莫海右三個人的分析合盤推出之後,局長才再三權衡,同意了謝雲蒙的提議。
但他強調,如果羅雀屋事件真的像他們分析的那樣,那麼此次事件一定要爭取由平龍公安分局全權負責調查。
這可是一個大案啊!再說羅雀屋本身就在平龍分局的管轄範圍之內。
謝雲蒙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他要隨同惲夜遙上山。
對了,你們想的沒有錯,緊跟在惲夜遙身後的人就是謝雲蒙。
他決定跟惲夜遙一同上山的原因是前天晚上法醫莫海右給出的屍檢報告。
這份屍檢報告證明了幾件極其重要的事情:
第一,酒店裏的死者並不是死於機械性傷害,臉部和腹部的傷是在死後馬上加上去的,所以才會大量出血。
目的可能就是想讓警方誤以為他是死於機械性損傷。
第二,死者手腳粗糙,體格壯實,手指和腳趾被全部切斷。(莫海右脫下死者的鞋子之後,發現其腳趾也被切斷了。而且手腳指頭上的指甲蓋不知道為什麼都被取走了。)
這一點很讓人懷疑,切斷指頭,取走指甲蓋究竟是為了什麼。
而且,這一點並不是殺人之後馬上做的,屍檢證實,惲夜遙說的是實話,以莫海右得到的結論來看,他看見屍體的時間之前,那具屍體的手指腳趾應該還沒有被切斷。
所以,有可能凶手是逃離之後,再返回酒店做的。至於凶手為什麼這麼幹,目前還有待分析。
重要的是必須要找回丟失的指甲蓋。
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是莫海右發現了死者是一個吸毒者,他的胃裏和血液裏都檢測出了某種植物型毒品的殘留物。
具體是什麼毒品,要等莫海右把樣本帶回總局實驗室之後才能知道。
但是,這一點一公布,立刻引起了全局嘩然。
S市政府在犯罪反麵一直謹小慎微,采取的是嚴厲打壓,絕不放過一個罪犯的政策。
現在居然從一起嚴重殺人事件中還牽扯出了毒品犯罪,真的是前所未有了。
分局長立刻打電話報備總局領導,勒令召開緊急會議製定新的行動方案。驗屍報告出來的當晚,那個送惲夜遙到城郊的農民司機也被緝捕歸案。
但是他死不承認自己參與任何犯罪事件,在沒有更多證據的情況下,隻好先將他作為相關人員拘留。
這一點也是導致謝雲蒙堅決跟隨惲夜遙上山的直接原因,山上存在著太多的風險,惲夜遙一個人太危險了。
而山下的案件人手本來就不夠,總局緊急調撥的警員還沒有過來,所以,此刻唯一可以脫身並保護惲夜遙的隻有謝雲蒙。(他認為自己的職務完全可以由莫海右一人包辦,而且他是了解並可以完全配合惲夜遙行動的人。)
就這樣,兩個人踏上了登山之旅,也開啟了羅雀屋事件重要的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