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三更!各位親愛的讀者大大們,雖然本書還有很多的缺點,但是豆漿一定會更加努力的去改正!請各位讀者繼續支持吧!!順便求票票啦~~)
南港高速公路上,一輛白色的雪福來保姆車正向有“魔都”之稱的海港市開去。車中坐著的正是我們的主角林耀,林大浮誇。
此時的林耀正笑眯眯的接著電話,一副輕鬆隨意,心情很好的樣子。不過電話那頭時不時傳來的咆哮聲顯示著通話的對方心情,就不那麼美麗了。
“林耀!!!!你這個混蛋,既然拍拍屁股,丟下一堆事情就這麼跑了!”電話那頭傳來了原蘇和總監,現浮誇工作室行政副室長高飛氣急敗壞的聲音。
“嘻嘻,不要這麼說呀。能者多勞嘛,不過我可不是拍拍屁股就走的哦,我去海港是工作的啊!您就多費費心唄!”林耀嬉皮笑臉的說著。
“擦!那慈善晚會明天晚上才舉行!你現在跑過去算怎麼回事啊!!當初把我從蘇和挖過來的時候說的那麼好聽,未來描述的那麼美好!結果我過來一看,你既然連辦公室都沒有!害的我又是給你們租辦公室,又是給你們找助理的,天天跑的腳後跟打後腦勺!你到好,既然丟下我一個就這麼跑了!!!你也太坑朋友啦!!”高飛越說越激動,甚至可以看到他在電話那頭手舞足蹈的樣子。
“不能這麼說嘛!我現在去也是為了早點準備啊,您老人家就辛苦了唄!”林耀依舊笑嘻嘻的和高飛打著太極。
“那我申請買電腦的錢,你什麼時候批下來啊?”高飛話鋒一轉,開始催款。
“啊?什麼?你說什麼???我聽~~~不~~~~~見~~~~~~這邊信號不好~~~~~~掛了~~~~~”一提到錢的問題,林耀立刻把手機舉到了高處,假裝信號不好的樣子,不顧電話那頭高飛的怒吼,乘機掛了電話。
“這個高飛,花錢花上癮了,還要換電腦!現在買的那幾台二手的不是蠻好用的嘛!”掛掉電話後,林耀小聲嘀咕著。
在高飛被挖角到浮誇工作室之後,就開始顯現出他不凡的內務管理能力,先是在練習室的隔壁租了一間房間當做辦公室,接著親力親為的挖了其他娛樂公司的幾個藝人助理和化妝師過來給林耀等人配置上。最後還半強迫的讓林耀掏錢,買了兩輛保姆車。
這些做法不僅讓浮誇工作室眾人的工作效率,大大的增強了,還為以後工作室轉型成娛樂公司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對於這些,林耀本來是很支持的,可是高飛這家夥花錢實在是太厲害了,而且什麼都要最好的!這讓本來還小有資產的林耀被他這麼一折騰,荷包嚴重縮水,最近在浮誇之夜上賺的錢幾乎全都搭上去了。所以現在高飛隻要一和他提錢,林耀立刻回避。
掛了電話後,林耀拿起車上一邊放著的一冊彩頁翻看了起來,這是前幾天浮誇工作室收到的慈善晚會的邀請,據說是要籌款保護一種境外的什麼瀕臨絕種大海龜。對於此事,林耀原本是十分的不以為然,想我國那麼多的貧苦人家、失學兒童不去救助,在這邊擔心什麼海龜?這事兒估計又是哪家公司搞出來宣傳的吧?
不過,就在林耀準備將邀請函丟入垃圾桶的時候,卻被浮誇幫帥子眾人看到了,連忙一把搶了過去,在看到上麵有那麼多的大牌明星,導演都參加,還會有走紅地毯儀式,這對於宣傳浮誇工作室是多麼好的機會啊?當即,便一致表決要求林耀去參加這次的慈善晚會。
擦!早知道就不搞這個什麼民主投票了,現在可是缺錢缺的厲害啊,當心以後沒錢的時候,我把你們的合同改成奴隸契約!!!說到這裏,順便提一下,林耀前幾天剛剛和浮誇幫的眾人簽訂了演藝合同。
林耀製定的合同很簡單,主要的內容有:藝人平時的通告由工作室安排,所賺取的酬勞為個人和工作室7:3分成。藝人有拒絕工作室安排通告之權利,合同一年一簽。
這麼大方的合約如果被國內其他的娛樂公司老板看到的話,估計會大罵林耀弱智,不趁著藝人剛紅起來,羽翼未豐的時候多簽幾年綁住他,還開出那麼大方的條件。腦袋被驢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