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流民的稱謂與成因(1 / 3)

中國是一個曆史悠久的國家。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天災人禍的自然條件、社會環境及其他種種因素,醞釀出了數量之多難以統計、境遇之慘不忍睹的流民現象。這些現象經人整理、記錄,在中國古籍文獻積澱下了相當豐富的關於流民的史料及其形形色色的稱謂。這些稱謂名目繁多,形成詞語中獨特一類。其中有些至今還富有生命力,常見諸報刊雜誌;有些已廢棄不用,為人感到陌生、不理解。

因此,在全麵展開流民史的論述之前,有必要選擇古文獻中關於流民常見的稱謂略作介紹詮釋。

一、曆代流民稱謂的變遷

流民及其流亡活動被文獻正式記錄,當在文字產生之後。即便如此,距今也有二千多年了。甲骨卜辭曾出現喪眾的記錄,表明了商代奴隸因不堪忍受奴隸主殘酷壓迫而外逃成為流民、追求自由新生活的社會現象不僅存在,而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從周朝到戰國,伴隨著民眾流亡活動的頻繁,記錄在文獻中的流民稱謂、別稱更呈現出一種繁雜的現象。在流亡之前,流民原本都是鄉居土著的農民,依附於土地,土裏創土裏食,養老育子,供奉賦役。一旦有所不得已才會離開故鄉、流浪他方。

若以故鄉為軸心,流民的外遷乃是一種逃亡。《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我無所監,夏後及商。用亂之故,民卒逃亡。”逃亡在當時又以單音節詞亡表示。《墨子七患》:“民見凶饑則亡,此皆備不具之罪也。”亡與子組成名詞亡子,成玄莫認為就是逃人。《莊子天道》:“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趨,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義,若擊鼓而求亡子焉。”亡與徙近義,因此逃亡者亦寫作逃者。《管子治國篇》:“逃者刑。”

“流民”一詞在先秦已被廣泛使用,經常見諸古籍文獻。限定詞流表示流動、移動,在古代偶爾也作名詞使用,表示流民之意。《後漢書劉虞傳》:“虞以恩厚得眾,懷被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焉。”《資治通鑒》漢獻帝初平四年:“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胡三省注:“流者,他州人流入幽州者也。”是知流舊一詞包括流民和土著兩類人。不過,流作名詞使用純屬偶然,更多的時候乃屬動詞,與其他詞組成雙音節詞,表示流民或流民活動。如流亡,《詩大雅召》:“我饑饉,民卒流亡,”如流,《管子侈糜》:“廣其德以輕上位,不能使之而流”這一用法,多為曆代沿用。《史記酷吏列傳》:“山東水旱,貧民流。”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燕九》:“念西河流,則持牒招來,全活不下三萬人。”又如流散,《管子侈糜》:“睹誅流散,則人不眺。”再如流走,《國語越語下》:“失德滅名,流走死亡。”

流與遊同義。因此,流民也叫做遊民。《禮記王製》:“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這種意義上的遊民,直到清代還被廣泛使用。《新唐書康承訓傳》:“出金帛募兵,遊民多從之。”《清史稿食貨誌一》:“編審五年一舉,雖意在戶口,不如保甲更為詳密,既可稽察遊民,且不必另查戶口。”至唐代,遊民亦作遊口。《新唐書蕭定傳》:“大曆中,有司差天下刺史治最,定與常州張鎰為每一,而劭桑稼,均賦稅,業徠遊口,在鎰複古。”不過,在遊民本義使用的過程中,也泛指遊蕩沒有正當職業者,不屬本書敘述範圍。

離落謂分離散落,經常用來描述流民的行為。《國語吳語》:“民人離落。”逃往外鄉又叫走亡。《管子輕重甲》:“君求焉而無止,民無以待之,走亡而棲山阜。”

對因遭遇災荒、禍害而離開家鄉的流民來說,流浪到糧食豐收之地,或許容易生活些,這在當時叫就穀。《周禮地官廩人》:“若食不能人二,鬲甫,則令移民就穀,”鄭玄注:“就都鄙之有者。”所謂有者,指有糧食。填飽肚子,生存下去,是流民流亡的最迫切願望。基於這一點,以後派生出了許多詞。如就食。《史記平準書》:“江南火耕水耨,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就食在南北朝叫就豐或逐食。《北史李彪傳》:“頃年山東饑,去歲京師儉,內外人庶,出入就豐。”《梁書武帝紀下》大同一○年九月已醜詔:“其有因饑逐食,離鄉去士,悉聽複業,蠲課五年。”就食在宋明清又叫趁食。周密《癸辛雜識讀集上湖翻》:“農人皆相與結隊往淮南就食。”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史三》:“昔日原無遊手之人,今去農而遊手趁食者又什之二三矣。”《清史稿食貨誌一》:“其漁船網戶,水次搭棚趁食之民,均歸就近保甲管束。”元代把就食叫做趁熟。《劉知遠諸宮調》一《甘草子曲》;“蓋為新來壞了家緣,離故裏,往南中趁熟。”流民來到他鄉求食安身,在土著居民眼中,他們乃是外人。《管子》卷九《問》:“外人之來從而有田宅者幾何家?”

單音節詞“氓”原指人民。《說文解字》:“氓,民也;從民,亡聲,讀若盲。”逐漸引申指鄉野之民。《孟子》載,許行“自楚之滕,踵門而告文公日:‘遠方之人,聞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為氓’。”又特指外來漢、外來人。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認為:“氓與民小別,蓋自他鄉歸往之民則謂之氓,故字從民亡。”氓既可指外來人,前冠以新,其意思更為明確。《周禮地官旅師》:“凡新氓之治皆聽之,使無征役,以地之美惡為之等。”鄭玄注:“新氓,新來者也。”

在秦至魏晉南北朝之間,流民的別稱更多地產生。常見的有亡民。《史記太史公自序》:“燕丹散亂遼間,滿收其亡民,厥聚海東,以集其藩,葆塞為外臣。”有流人。漢桓寬《鹽鐵論執務》:“天下安樂,盜賊不起;流人還歸,各反其田裏。”有亡口。《宋書索虜傳》:“帳內諸大主帥,悉殺之,諸亡口悉得東走。”有流隸。李善注:“流移賤隸也。”說明其社會地位的低下。班彪《王命論》:“餓饉流隸,饑寒道路。”《陳書世祖本紀》:“或親屬流隸,負土無期,子孫冥滅,手植何寄。”有流冗。顏師古釋:“冗,散失其事業者。”所以流冗亦指流離失所、散失事業者,也就是指流民。《漢書成帝本紀》鴻嘉四年春正月詔:“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幽翼部尤劇。”又有流雜。《南齊書呂安國傳》:“郢司之間,流雜繁廣。”

秦漢時期,戶籍管理製度逐漸建立、形成。在通常情況下,國家統治者不允許人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地方。於是,戶籍管理製度也在流民的稱謂方麵留下了痕跡,得到了反映。如亡戶,就是指逃亡人戶。《晉書毛璩傳》:“亡戶窘迫,悉出詣璩自首,近有萬戶。”亡和逃同義,所以亡亦作逃戶。《魏書食貨誌》:“自後諸逃戶占為細繭羅穀者甚眾。”亡戶又作流戶,意思不變。《宋書武帝紀下》:“己未,大赦天下。時秦雍流戶悉南入梁州。”又見於《南史宋廬陵孝獻王義真傳》:“時隴上流戶多在關中,望得歸本。”又有浮浪人,指沒有戶籍的流浪者。《隋書食貨誌》:“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秦漢魏晉南北朝之間,以流構成的表示流民輾轉流亡活動的詞大量出現,如流移。《後漢書朱穆傳》:“百姓荒饉流移道路。”如流轉《後漢書董卓傳》:“靈帝末,黃巾餘黨郭太等複起西河白波穀,轉寇太原,遂破河東,百姓流轉三輔。”又如流離。顏師古釋日:“謂亡其居處也。”《漢書劉向傳》:“死者恨於下,生者愁於上,怨氣感動陰陽,因之以饑饉,物故流離以十萬數。”再如流奔。《宋書天文誌二》:“七月,大饑,……吳郡、吳興戶口減半,又流奔而西者萬計。”流離之人無食饑餓,所以又叫流餓。《說苑政理》:“官無腐蠹之藏,國無流餓之民,此賢君之治國也。”流餓亦作饑流,意思相同。《後漢書安帝本紀》:“萬民饑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憂心京京。”

流寓,既指流落他鄉居住,又指流亡之人。《後漢書廉範傳》:“範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範遂流寓西州。”宋陳亮《上孝宗皇帝第一書》:“三十年之餘,雖西北流寓皆抱孫子息於東南而君父之大仇,一切不複關念。”

現在談到乞活。原指到有糧之地去就食求生。《晉書東海王越傳》:“初,東嬴公騰之鎮鄴也。攜並州將田甄……等部眾萬餘人至鄴,遣就穀冀州,號為乞活。”後亦用以指稱流民。《資治通鑒》晉元熙元年:“有司馬文榮者,帥乞活千餘戶,屯金墉城南。”注:“惠帝時,並州饑荒,其吏民隨東燕王騰東下,號曰‘乞活。’是後流逐糧者亦曰乞活。”亂離,本指政治混亂,給人民造成憂患。《詩小雅四月》:“亂離瘼矣,爰其適歸。”傳:“離,憂。”疏:“王政既亂,則國將有憂病矣。”後把遭遇戰爭、流亡逃難也稱作亂離。《後漢書董祀妻傳》:“後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作詩二首。”

人流亡在外,為了謀生,常為人傭工勞作,所以又有流庸,亦作流傭。《漢書昭帝本紀》:“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宋書何偃傳》:“然淮泗數州,實亦雕耗,流傭未歸,創痍未起。”

“客家”一詞,為漢末建安至西晉永嘉間南方土著居民對因戰亂而從北方流移到粵、湘、贛、閩等省交界地居住者的稱呼。《廣東通誌》卷九三《輿地》引《長寧縣誌》;“相傳建邑時,自福建來此者的客家。”又引《永安縣誌》:“有自江閩湘惠遷至者,名曰客家。”其中金城客住武威者被稱作客民。《後漢書馬援傳》:“於是詔武威太守,令悉還金城客民,歸者三千餘口。”注:“金城客人在武威者。”客家在有些地方又稱為僑人。《隋書食貨誌》:“晉自中原亂,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而奔者,並謂之僑人。”至東晉、南北朝時,“僑人”一詞仍常見之於文獻書籍,然更多用的為僑流。《宋書謝晦傳》:“義熙八年,土斷僑流郡縣,使晦分判揚豫民戶,以平允見稱。”

在隋唐,常把居於異鄉的民戶稱作雁戶。因雁因時遷,故以之為喻。《正字通鳥部》“雁”字下注:“又流庸謂之雁民。《漢書》稱流亡他土庸作曰流庸,《唐書》編民有雁民,謂如雁去來無恒也。”劉禹錫《洛中送崔司業》詩:“洛苑魚書至,江村雁戶歸。”明人陳士元對“雁戶”一詞作了更為詳細的解釋:“唐代編氓有雁戶,謂流民非土著者,來去無常,故以雁名之。以雁為喻的,在宋代有雁泊。宋趙蕃《章泉稿》二詩題:“艤舟楊口,叩居人以何時縛屋於此,何時複去雲,我乃雁泊人戶,冬來夏乃去。”

流瘠與流逋均指逃荒的饑民,也為隋唐時常用。前者見於《新唐書白居易傳》:“天子以旱甚,下詔有所蠲貸,……即建言乞盡免江淮兩賦,以救流瘠。”後者見於韓愈《柳州羅池廟碑》:“於是民業有經,公無負擔,流逋回歸,樂生興事。”

流民若擇地安居,被官府或當地人稱為客戶。柳芳《食貨論》載:“人逃役者,多浮寄於閭裏,縣收其名,謂之客戶,雜於居人者,十一二矣。蓋漢魏以來浮戶、流人之類也。”莫徭本是族名。《隋書地理誌》:“長沙郡又雜有夷蜒,名曰莫徭,自雲其先祖有功,常免徭役,故以為名。”在唐代的一些地方,如逃往江淮間山洞的大批逃戶,“多不屬州縣,自謂莫徭。”是知莫徭有時亦為流民的自稱。

流民流寓而沒有固定戶籍,所以又稱浮戶。唐獨孤及《答楊賁處士書》:“昨者據保簿數,百姓並浮寄戶,共有三萬三千。”《資治通臨》五代後晉天福三年:“金部郎中張鑄奏:‘竊見鄉村浮戶,非不勤稼穡,非不樂安居,但以種木未盈十年,墾田未及三頃,似成生業,已為縣司收供徭役,責之重賦,威以嚴刑,故不免捐功舍業,更思他適。’”浮戶在宋代又作浮客。蘇洵《田製》:“富民之家,地大且廣,阡陌連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驅役,視以奴仆。”此外,唐人還常以逃移、逋蕩、流落、亡散等詞描述流民的流亡活動,在此不再一一舉例。逃難,原指躲避災難而逃往別處。《國語魯語下》:“子服惠伯曰:‘椒既言之矣,敢逃難乎椒請從’”《後漢書趙岐傳》:“岐遂逃難四方,江、淮、海、岱靡所不曆。”到了宋代,逃難也常用以特指流民的離鄉背井。宋王十朋《萬府君挽詞》:“吾母昔逃難,攜孥依舅舡。”這種用法,沿用至今。巴金《關於〈第四病室〉》:“這一家人從南京逃難出來,到貴陽已經精疲力竭了。”逃亂與逃難僅一字之差,意思不變。

葉適《高夫人墓誌銘》:“逃亂轉客,留居永嘉。”明人常把流民稱作浪子,一改往日浪子專指不務正業、遊蕩玩樂之人的意思。王奇《寓圃雜記》卷上:“(吳僧升日南)長發為浪子者數年,後複剃而歸。”在清代,除了繼續沿用曆代指流民的詞語之外,也創造、使用一些新詞。諸如流氓。張燾《津門雜記》卷中《各善舉附詩》:“清晨步街市,見有流氓在,襤褸行彳亍,菜色麵龐改。”這種用法絕非個別。退思《廣東人對於光複前途之責任》:(清末)“水旱偏災,犬羊官吏,坐視而不能救;無告之民,靡所得良,乃扶老攜幼,聚族數百,相率而為流氓,過都越邑,乞食於途。”清人又把流亡稱作逃荒,倒是很好揭示了流民產生的背景。蒲鬆齡《聊齋誌異劉姓》:“彼鄙瑣不足道,我請如數相贈。若能逃荒,又全夫婦,不更佳耶”逃荒有時亦作趁荒。光緒《鳳台縣誌》卷四:“民性不戀土,無業者輒流散四出,謂之趁荒,或彌年累月不歸,十室而三四。”此外,遷逃,走西口(走口)、闖關東等詞,也都特指流民的流亡活動,偶爾也作為流民的代名詞,常見於清人著作之中。在清代諸多的關於流民的稱謂之中,特別值得一提的還有棚民。

據嚴如《三省邊防備覽》介紹,在陝西、四川、湖北三省邊境交界處,“高山長林綿亙千數百裏,彌望蓊鬱”“江、廣、黔、楚、川、陝之無業者,僑寓其中,以數百萬計。依親傍友,墾荒種地,架數椽棲身,歲薄不收則去,斯謂這棚民。”土著之民又把他們“目之曰新民。”解放後,較多地將流民指稱為盲流。盲者,沒有目的,沒有方向也。至今習用,經常見諸報刊雜誌。1996年4月19日《新民晚報》載:“昨夜,二十一個盲流竄入一廢鋼堆場進行哄搶時,被聞訊趕來的公安幹警當場抓獲。”5月9日又載:“浦東新區公安機關於5月7日下午對東溝鎮東朱村的‘三無盲流’集居地進行了專項整治。”上述的從先秦至今天的關於流亡現象及流民的種種稱代,反映了流民產生的曆史悠久漫長,作為一種巨大的社會問題,廣泛地存在於各種形態及各個曆史朝代之中,引起上自皇帝百官、下至百姓小民的深切關注,史不絕書,口不停傳,足以說明這一問題的嚴重性。這些對於流民的稱代,還表現出地域上的差別。表明了在中國大地上,無論東西南北、內地邊疆,都不可避免地產生過流民或受到流民現象的衝擊,具有相當的廣泛性。而且,這些關於流民的種種稱代,還從某一個側麵強調了流民的本質特征,具有一定的形象性。譬如,流民、遊民、流亡等詞,表明了離鄉背井的農民之所以成為流民的特征。逐食、趁食、趁熟、求食等詞,說明了流民為什麼出走以及出走的最基本目的。至於氓、客家、外來人、雁民等詞,則表明了土著居民對他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