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什麼條件下用什麼方式去了解一個人的記憶,你會發現,每個人都像是獨一無二的、錯綜複雜的一本書。而他(她)自己理所當然的就是書中的主角。誰又不是呢?身邊的每一件事物,都是圍繞自我意識而形成且發展的事物信息鏈。而在別人的自我意識中,你我也不過是個配角,隻是他(她)的事物信息鏈中的一個節點而已。
是不是經常有人對你說:遇到的再大的事兒,但凡是能成為過去讓它變成了回憶,那它就不是什麼過不去的坎兒,能過的去的就不叫事兒。可真的是這樣嗎……我腦海裏的這段記憶,不知該稱為故事還是事故,但絕對可以說,這是個事兒,天大的事。
人們自從有了對事物的認知,便有了記憶。有了記憶,便成就並刻畫出了時間的概念。記憶能夠藐視時間的存在,而時間也是記憶最大的天敵。時間概念的由來,可綜述為人類認知、歸納、以及描述自然規律的結果。時間時間,時為時,間為間。
《說文解字》中如此寫道:時,四時也;《管子?山權數》說:時者,所以記歲也。隨著認識的不斷深入,時間的概念涵蓋了一切有形的和無形的自然規律。《孟子?篇敘》注:“謂時曰支幹五行相孤虛之屬也。”由此可見,時,是用來描述一切運動過程的統一屬性的,這既是時的涵義。由於古人研究的問題基本上都是宏觀事物,適用於古人那種慢節奏的,所以隻是重視了“時”的研究與總結。
隨著後來的文明步伐,又因為研究各種快速的、瞬時性事物的需要,才補充進了“間”的概念。間,即瞬間,刹那也。於是,時與間便涵蓋了所有運動過程的連續狀態和瞬時狀態,其涵義得到了最後的豐富和完善。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時間就像發射出去的箭一樣,沒有回程,且是一支永不停滯、無限前進的箭頭,這就是時間軸的表意。某種意義上來講,對於時間軸上同一點的人們來說,所有人都在相互對別人發生著影響的作用,同時也在受到別人的影響。並且,誰也沒有辦法去凍結和終止這些影響。
話說至此,你可能已經想到了一個詞來描述了,那就是——網。大自然織給人世間的一張大網,將宇宙間所有事物都網在一起。確切的說,是生存與死亡都恒久的存在於這張網中。不管你在網中的哪一個節點上,都無法逃出這張網。
據多方領域研究的結果表明,生命本身就是一種能量。而依據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肯定的得出結論:我們人類認知的、已經消亡的生命,不管看得見與否,應該隻是換了個存在的方式。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為:生為存,死亦為存。
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洛倫茲(lorenz)於華盛頓的美國科學促進會的講演中提出:一隻蝴蝶在巴西扇動翅膀,有可能會在美國的德克薩斯引起一場龍卷風。其表達意思為:一件表麵上看來毫無關係、非常微小的事情,可能帶來巨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