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爺爺奶奶(1 / 1)

我奶奶是十二歲到蔣莊來當童養媳的。

奶奶來時雖然還是個小孩,但進了這個家門後,就當成個大人來用,燒火做飯,推碾子拉磨,伺候老人,樣樣都得幹。

那時,我爺爺夏天種菜賣菜,冬天裏做小買賣,如果去趕豆腐李莊這家跟前的集還好,天亮時起床吃飯,推著小推車一會兒就到了。可是,若去趕南麵的房寺集或北邊的張莊集,離著二三十裏地,可就辛苦了。半夜時奶奶就得起來給他做飯。爺爺吃完飯,頂著滿天的星星,推著小車摸黑上路。而回到家時,就又快半夜了。

有一次,是冬天,爺爺要趕離家比較遠的一個集。離著遠,又想早點到,他半夜就起來推著裝滿瓦盆瓦罐的獨輪車出了家門。但是,到了半路上一個小坡時,他就覺得奇怪:這條路經常走啊!以前沒有這個坡啊!這次怎麼有坡了呢?

既然有坡了,就得過啊!

可是,更讓他奇怪的是,他剛推過這個坡,接下來還是坡,再接下來仍然是坡,又往前推也又是坡。麵對這種狀況,爺爺雖然不解,但這深更半夜的,在這荒郊野外,不管有多少個坡,也得往前推啊!於是,爺爺就推著小車一個勁沒完沒了地上坡下坡,一直推到天放亮時,他看清自己所上的坡後,竟驚出一身冷汗來!原來,這哪是個坡啊?是新埋的一座墳,而他推著小車一直在這個墳上來回的推著打轉了。這座墳已被他用獨輪車的車腳給壓平了。

那時,正是荒亂時期,人們的生存本來就困難,可偏偏小日本又來搗亂。我們這個胡同東側最南頭的那家,竟然把自己隻有十三歲的大兒子,以五塊大洋的價格賣給了日本人,到遙遠的海拉爾去當勞工。

那家的男主人,跟我爺爺是同輩,雖然和我家已出了五伏,我仍管他家十三歲的兒子叫大爺。

當然,那時連我父親都沒出生,我就更是一點影也沒有呢!

後來,幾個被帶走的勞工都回來了,可我那個十多歲的大爺卻沒回來。據回來的人說,他們是逃回來的,之前也曾跟我那大爺說,讓他跟他們一同逃跑。可是,我那個大爺可能是生父親的氣,執意不回來。

也是,為了幾塊銀元,把還那麼小的親生兒子賣給一點人性沒有的日本侵略者當苦力,不知道這大人是怎麼想的?

再後來聽說,我那個大爺在那裏得病死了。

當時的情景,都到了賣兒賣女的地步,可見當時人們的生活多麼困難?

可是,盡管這樣,家裏還是要早生貴子,而且還生的越多越好,多子多福!所以,在我奶奶十四歲時,老人就讓她跟比她大七歲的我爺爺圓房,接著就開始生兒育女。但是,我奶奶生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剛生下來就夭折了,到了要生我父親時,費了很大的曲折,才讓我父親存活下來。接下來,又有了我的兩個姑姑和兩個叔叔。本來,我還應該多有個姑姑的,那個姑姑都幾歲了,突然得了病,其實也是很容易就能醫好的病,但不知為什麼?爺爺不管她。當時我父親已十來歲了,他見這個妹妹病得奄奄一息了,就趕緊背著她往縣城跑,到縣裏醫院去醫治。可是,在離縣城還有一半的路程時,我那個姑姑就沒氣了。

不過,爺爺奶奶那包括我父親在內的幾個兒女都長大成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