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了錢,歐陽家新晉升財政局局長的歐陽治的父親歐陽剛不但站穩了腳跟,他那下放到鄉鎮工作,隻有二十五歲的兒子歐陽治提拔副鄉長職務的事也進入了程序,隻要沒有意外,很快就能批下來,而他參加工作還僅僅不到一年。
在這三個月之中,跟歐陽家族一同掘起的,還有東方天龍原本的女友李婷婷家,李婷婷的父親原本隻是一個正科級幹部,家中開了一家小超市,此時卻已經成了曾經的鴻業公司現在的歐李集團的股東,占了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歐李集團的董事長是歐陽剛的侄女歐陽妍,總經理卻是李婷婷的母親林琴。
李家發了,但林琴並不滿意,聽說歐李集團公司他們李家隻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分之後,她就不高興了,這天晚上,發現丈夫又出去鬼混了,林琴心中很不舒服,心中不放熱反應的她便開始抱怨上了。
隻是,抱怨的對象是給她帶來巨大利益的女兒:“那鐲子明明是我們家的,靠了那鐲子才拿到了鴻業公司,憑什麼他歐陽家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分,而我們家隻有百分之四十九?”
盡管婷婷也很貪心,但對母親的貪心還是有點無語:“媽,你要弄明白,那鐲子已經被你以150萬的價格賣掉了,鐲子是歐陽治拿回來的,能夠給我們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已經很不錯了。”
對母親偷賣鐲子的事,婷婷當然有意見,畢竟,那是東方天龍送她的訂婚禮物,母親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拿去賣了,如果不是她拿不回賣出的鐲子,她還被蒙在鼓裏吧?
但是,林琴是婷婷的母親,再怎麼對母親不滿,她隻能忍耐。但若是母親還要得寸進尺,她就不能忍耐了。
林琴聽了女兒的話,眼中不由一滯,當初瞞著女兒將鐲子賣掉,原本是打算等女兒結婚時再買個差不多的鐲子給女兒就行了的,根本不打算讓女兒知道,不想這事卻因為東方天龍暴露了那鐲子的秘密,也將她偷賣鐲子一事暴露了出來,這多少讓她有一些不好意思。
林琴還沒有說話,婷婷又說:“再說,沒有歐陽家,也不可能以八百萬的資金就將鴻業公司買回來,它雖然沒有了流動資金,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卻價值上千萬的。歐陽他們能以這個價格拿回來,是占了歐陽伯父的光了!現在的歐李集團可不止八百萬呢。”
“哼,他們不是還拿了一百萬去鋪路嗎?那一百萬,可不是他自己掏出來的,而是歐李集團的。還說什麼愛你,就幫了一下忙,就拿走了大半!”對於歐陽家拿走的大半,林琴依然耿耿於懷啊。
“他那一百萬是用在歐李集團上麵,當然應該由公中出。若不是他,我們根本就拿不到這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啊。”婷婷很無奈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