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柳暗花明(1 / 1)

爺爺是在春節的臘月初九去世的,在他臨去的那一夜,也沒能夠看到自己的六個子女中的哪怕一個。當我的父親,叔叔姑姑們紛紛趕回家時,爺爺早已經等不到見他們最後一麵了。

三爺爺帶著高夢龍叔叔從省城趕回這個出生時的小山村。一回來,就要以長輩領導的身份來主持葬禮。首先就是費用問題:“大哥在時,兒子女兒一視同仁,現在也一樣,六個子女,每人拿一萬出來。”

大家都交錢了,唯有我爸說沒錢,讓大家先墊著。三爺爺怒發衝冠:“你爸白養活你了!到死連下葬費也不願意拿出來!”話說的很理直氣壯,也很有正義感,所有的人都向我的父親投去鄙夷不滿的眼神。我媽媽突然怒火中燒地站出來,破口大罵,舉座四驚,直把三爺爺罵的低下頭去。大意是說為了我讀書,把家產都給搭上了,別人卻騙了錢,不辦事,女兒放在省城差點餓死了也沒人管。

那個場麵,真是不堪目睹,一麵是爺爺屍骨未寒,一麵卻是親人相爭。就連我當時也覺得父母不近人情,不可理喻,不能原諒。

最後是一位伯爺爺看不下去了,拍著胸口,願意借錢給我爸爸。喪事一完,三爺爺跟高叔叔便相繼離開。有個細節一直讓我難忘,當時,大家都以為高叔叔在省城當大官,是個有權有錢的主,但是,人情薄上他的名字怎麼會是兩百呢?他不是一直說大爺是他最最尊敬的人嗎?

爺爺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後,母親把我留在身邊,不再讓我出去嚇闖。她說:你還是等你高叔叔的信,回w工廠上班去吧,一個女孩子家,出去打工,經常要換地方,到處去找機會,跟你爸爸一樣,多辛苦!”

我便在家裏呆了大半年,直到中秋節前,接到高叔叔的電話,母親親自帶著錢把我送到高叔叔家裏。第二天,三爺爺親自帶著我與那五千塊押金,前去w廠報道,又是一番波折之後,我在半個月後,才正式去a車間報道,我被車間主任帶去交給一個女師傅當車工學徒。女師傅讓我先回去把被子搬去集體宿舍安頓好,隔天再來。我在做完這一切之後,特意去路邊的采血車上獻了三百毫升血,以此來紀念我的新生活。

至此,我便成了w廠的一名女工,住在筒子樓的三樓。跟小哩成為室友,並把她當成姐妹,後來,我一直想不清楚,她到底是我命中的克星,還是我的貴人!

尚未改製w廠,雖然工資微薄,但是,人情味十足,其樂融融。每天八點上班,可以睡到八點半,進去報個到,再溜出去吃個早飯,十一點就可以開溜。下午班也是一樣,那時候,工人的地位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卻知道,當領導的絕對不敢趾高氣揚。

盡管我對工作環境與坐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讓我倍感痛苦,但是,我沒有別的辦法。隻有一天天的忍受下去,我也想去上夜大,但是二百多的月薪,讓我不敢奢望。隻好在平常回學校的圖書館去看看雜誌什麼的。

我開始往《人民文學》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