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靈的亮燈(1 / 1)

阿峰與蕭紅在一座工廠認識,因為兩人年紀差不多,而且都是處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於是兩人一見鍾情很快搬到了一起,經過努力兩人在這所大城市買下了第一座自己都蝸居。

很快蕭紅因為自己的才華,進入了一家一家公司,而阿峰卻因為工廠倒閉而失業,一天蕭紅晚上加完班回到家已經很晚了,可是家裏還是亮著燈,她以為家裏進了賊於是快速跑到自己的蝸居。看見他在等她於是說:大晚上的你開什麼燈啊!我還以為家裏進賊了呢!不行你要哄哄我。

阿峰卻說:城市的路這麼多,好像一樣似的,我不開著燈你迷路了怎麼辦。話為說完,蕭紅便吻住了阿峰,過了一會,她說:總有一天,我要搬經市中心,這樣我就不會迷路了。

可是時間久了,蕭紅成了公司的高職位管理人員,一次回到家發現燈還亮著,就衝阿峰大喊到:你開著燈幹嘛,我這麼大的人了,我會迷離?每次交電費還不是我的工資,當晚她就搬出來那做蝸居。

一年後,她在市中心買了幾套房子,可是心中卻又一種迷失的感覺,她想到阿峰,她回到那所蝸居,發現燈還亮著,你去敲門發現開門的不是他,而是一個陌生男子,那名男子告訴她說,阿峰半年前就去世了,阿峰去世前低價把房子賣給他,隻有一個條件那就是,晚上必須亮著燈。

蕭紅離開哪裏之後,回到車裏痛哭了起來,不過她很快堅強起來,你摸了摸自己的心,說道:謝謝你阿峰,我以後不會在害怕了。

是阿峰在她的心裏點亮一盞燈,她永遠不會再迷路,至少在她看來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