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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聽說沒,Poker company的……”

“噓,不想死別說!”

“現在風聲緊,小心點。”

目前常盤市人人麵色緊張,匆匆忙忙,加快著走路的速度,提高節奏。

這一切起因的開端:常盤撲克公司三樓。

有一道印著黑桃的門內,靜的出奇,針落可聞。

裏麵不過二十平方,黑色皮質沙發上,白色體恤,下身牛仔褲的帥氣男人靠在沙發上,頭仰天,喉嚨有些幹燥:“這樣下去,公司倒閉隻是遲早吧?”

辦公桌前一名精幹戴著眼鏡的女人,隱晦地托托鏡框,聲音晦澀:“丁素都死了,他不會再管公司。程旭,在你爸手底下幹吧,我跟你過。”

放在以前,程旭肯定一蹦三尺高。公司裏,他追周小青已經不是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但現在,周小青說的確實沉重的事實。

撲克公司的主旨:隻要付得起代價,有求必應。這話,放在一個月前,是神話。一個月後,是……笑話。

一個月前,周小青接了一通電話,是常盤市長打來的,老爺子委托任務,任務目標是兄弟市的常青市市長,點名要求丁素。

丁素出手向來無誤,為人喜歡熱鬧,瘋起來沒個樣子,最愛冒險。當場就接下了,第二天簽了個合同,丁素就去了常青市。第二天,傳來常青市市長勾結他國,販賣軍火的時候,丁素出手了。

結果是,常青市長斃命,丁素死於軍火爆炸。

而撲克的董事長寧斌,第一時間到現場,帶走了丁素的屍體,安葬寧家墓園。

後來,撲克公司的諾言沒了準頭,撲克公司變成了一場笑話。後來的後來,銳國沒了常青市。後來的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撲克是寧斌開的,純粹是為了滿足丁素的玩欲。就因為撲克,丁素死了,周小青當然不會蠢到認為寧斌還會支持撲克。

寧家墓園。

寧斌黑色西裝筆挺,五官如雕刻般俊美,深邃的目光看著墓碑,輕輕蹲下身,放下手中花瓣上還沾著水的藍色妖姬,指尖觸摸那張黑白照片,沉聲問:“素素,嫁給我吧?”

潘煜站在他身後,低下頭,咬著牙卻說不出一句話。

這是整整一個月了,每天都到這裏,守著丁素的墓,問這句誰也不會回答的話。

但,墓碑上一抹虛影怔了怔,坐在墓碑上看著寧斌一臉寵溺伴著無可奈何的笑:“素素,這次玩野了不回來?奶奶很生氣,在床上躺著要見素素。素素,我年紀也不小,想娶媳婦了。丁素,嫁給我吧。”

那抹虛影,就是丁素。她真的不喜歡寧斌,雖然是一起長大,當初認為他是貪圖一時新鮮,熱情隻要過了這陣就會消。這所謂的一陣,就是十八年。

她死的時候,二十八,但寧斌依舊沒有放手。

丁素說,等你哪天拿著藍色鑽戒和藍玫瑰站在我麵前,我就嫁給你。

為了這一句,寧斌奮鬥了十年,一直到如今他三十,權勢巔峰。藍色鑽戒,她死的那天,他幫她戴上,洗幹淨她冷冰冰的身體,換上她最愛的睡衣,安然入葬。

丁素那抹飄魂坐在墓碑上,呆呆地看著寧斌。

她死後變成了孤魂野鬼,跟著身體一直飄到這,看見寧斌脫她衣服的時候,恨不得一巴掌扇上去。

丁素說,寧斌,你等著,遲早有一天,我把你扒光了摸個遍。

今天,是寧斌第三十一次求婚。丁素心軟了,她都想給寧斌立個貞節牌坊。

丁素伸出手,雖然觸碰不到寧斌的肌膚,雖然沒了那顆能跳的心髒,但還是感覺一陣疼痛:“寧斌,你不是早偷偷把我弄你戶口本裏了麼?如果真有下輩子,我嫁!”

潘煜抬起胳膊,看了眼反射著亮光的手表,對著身前的男人畢恭畢敬:“斌哥,時間到了。”

寧斌微不可聞地嗯了一聲,帶著潘煜走出墓園的那一刻,反手拎著潘煜的領子一摔倒地,冷眸中寒光死死盯著潘煜:“以後,別讓我聽見你在素素墓前,說一個字。”

潘煜吃痛站起身,彎腰低頭:“是。”

墓園裏,丁素隻感覺本身半透明的身子,開始由腳尖變得全然無力,透明無物。

死了之後,丁素一直以為是寧斌絆著她,不讓她離開,但今天她卻明白,是她自己離不開寧斌,所以現在還沒走。放的開了,也就走得掉了。

丁素看著墓園遠處的小高層別墅,撇撇嘴,消失的速度越來越快,很快就染上齊肩的地方,她閉眼。

如果下輩子了,寧斌還喜歡他,丁素也願意和他在一塊兒。

------題外話------

開新坑了,

本文會在兩本寫完之後繼續寫~不虐,小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