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一天晚上,李延鵬參加一場宴會。宴席中,坐在他右邊的一位先生講了一段幽默故事,並引用了一句話:“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那位健談的先生說,他所引用的那句話出自《尚書》。“你錯了”,李延鵬說,“我很肯定地知道這句話出自《易經》。”他立刻反唇相譏:“什麼?出自《易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那句話出自《尚書》。”李延鵬的老朋友張明坐在旁邊,他研究《易經》已有多年,於是他倆都同意向張明請教。張明聽了,在桌下踢了李延鵬一下,然後說:“延鵬,你錯了,這位先生是對的。這句話出自《尚書》。”那晚回家的路上,李延鵬對張明說:“張明,你明明知道那句話出自《易經》。”“是的,當然”,他回答,“《易經》第一卦--乾。可是我們是宴會上的客人,為什麼要證明他錯了?那樣會使他喜歡你嗎?為什麼不給他麵子?他並沒問你的意見啊。他不需要你的意見。為什麼要跟他抬杠?永遠避免跟人家正麵衝突。”
“永遠避免跟人家正麵衝突”。李延鵬謹記了這個教訓。
經驗總結:
爭論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方屈從自己,勝利者從中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因而,爭論者誰都不甘心把成就和滿足讓給別人。所以,爭論雙方好象在撥河,兩個人都拚了命往自己這邊拉繩子,誰也不肯讓半步。拔河最終還有結果,而爭論很難有結果,雙方怒氣衝衝,頑強固執地捍衛自己的觀點。即使一方湊巧使對手無言以對了,勝利者拋棄了怒氣,失敗者便好象有了兩層怒氣。氣自己的失敗,氣對手的成功。或許,幾天後,他為自己找到了新的證據,第二輪爭論就極易拉開戰幕。爭論者持不同觀點,隨著“氣溫”的升高,觀點也越來越難相容。如此缺乏共同的基礎,達成統一的結果也越來越不可能。
爭論具有攻擊性,本身就是一種不友好的行為。而隨著攻擊的升級,利令智昏的人們往往會拿那些不該當做證據的證據,來迫使對方認敗。別人的隱私,自己的尊嚴,對人應有的尊重……這一切在“爭論成功”麵前,化為烏有。“醒”來時,兩顆心傷痕累累,悔之晚矣。其實,即使一般性的爭論,也會給雙方心裏布上陰影。昨天爭論不歡而散,今早見麵致意,總有那麼點勉強。交際,是為了增進友誼,交際雙方都有責任促使友誼向好的方向發展。既然爭論有弊無利,傷害感情,為什麼還要去做呢?
既然無謂的爭論這麼沒有意義,那麼該怎樣避免呢?
當雙方的談話發生分歧,爭論的苗頭已露,這時,要保待冷靜,打住話頭,轉移話題。轉到雙方都感興趣,並可能達到共同認知的事情上去。比如,談部電影,談一位歌星等等,隻要對方明白你的苦心,他會積極配合的。
另外一種辦法是用“也許”、“可能”等詞。這種詞屬模糊語言,是半肯定半否定的詞。“也許”後麵跟一個肯定判斷,那麼隱含的就是一個否定判斷。比如,當別人激烈地爭論時,你可以說“也許你是對的”,這句話看似肯定對方,實際上,這話本身還隱含著另一個命題:“也許你是錯的。”“可能你說得對”,也隱含另一個意思:“可能你說得不對。”這種語言使用得巧妙得體,會產生非常好的效果。它既使對方滿足,又可使自己不渝初衷。
最後,還有一種較為消極的辦法,即不予理睬。一個爭論好手要引你爭論時,不置可否地笑笑,不即不離,不卑不亢,避免引火燒身。
專家點撥:
1愛爭論的人,給人一種專製、好鬥、淺薄、羅嗦之感,讓人不情願與之接近。帶給人們的不是“和平”的福音,而是“戰爭”的恐怖,這種人很難贏得別人的友誼,甚至很難贏得別人的尊重。
2爭論中,成功的階梯不是向上的,而是向下的,它使你越來越不受歡迎。
3爭論,源自一個“異”字。你用先肯定的方法與對方謀求到了一致,對方就沒有再爭論的必要和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