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2014年的時候,我先後聲明了送我東西必須當麵送且說明緣由和自己想休息,某些人卻偏偏在這個時候整出什麼我敢不敢要之類的賭約,在我經曆了一整年的顛沛流離之後。這個時候沒有一個人站出來主持真正的正義,讓他們停止這種對我來說幾近謀殺的行為。所有人都覺得這種變態的行為加諸於我身上是理所應當。
緊隨其後的就是某些野狗所謂的“沒說什麼時候給,我想什麼時候給就什麼時候給,”這個時候依然沒有人主持真正的正義,所有人都閉口不言,置若罔聞。
再然後就是我逮到作弊的時候,依然沒有人主持正義,做任何處罰。緊接著就是某些人幾乎當著我的麵讓別人不給我,這個時候,依然沒有任何一個人出來主持真正的正義。關鍵的時候,是我站出來,宣布三個月解決這個問題。
但是結果呢?在我參與其中之後,這些野狗就以“這樣怎麼玩“為理由增加條件,這個時候,還是沒有人主持正義。緊接著,這些野狗到處誘惑別人,讓所有人都知道我說了“誰給我我給誰20%”的情況下,也沒有人給我。這個時候,正義依舊沒有現身。然後某些人以“他說什麼我聽不清但是他不要”這種說辭企圖蒙混過關,正義依然想吃屎去了一樣,屁都沒放。直到某些人突破了我的容忍我直接破口大罵了,所謂的“正義之士”這個時候來了。然後就開始大肆宣傳我是壞人,大肆宣傳不給我是因為我罵人了,大肆說自己是怎麼怎麼好。
可笑的是,在我宣布事情結束了的情況下,這些“正義之士”開始到處宣傳我背信棄義,開始到處宣傳我說話不算話,開始教育社會大眾如何通過鑽我的空子使自己獲利,雖然他們自己心裏非常清楚,鑽這種空子是犯法的,沒錯,我告訴他們的。我希望他們能有所顧忌,誰知道他們不僅自己違法犯罪還公然教唆他人犯罪。
這些“正義之士”完全忘記了事實是在我什麼都沒說之前,事情已經存在。事情本來在沒有我的承諾之前,就必須執行如果我要了就必須給我的事實。至於所謂的敢不敢和其他的,隻是在我參與之後,承諾之後。那些野狗們自己添加的,究其原因,因為他們自己也清楚,我的承諾跟他們根本沒什麼關係了,當時已經存在一個人隻能說三遍的事實,而他們的三遍,已經說完了。而這個說三遍和限製等待的時間都是我在許諾之前說過的。為了讓這件事早點結束,我在2015年5月份左右就限製了等待時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7分鍾。但是根據後來發生的情況,根本沒人把我說的當回事。
而這些時候,所謂的“正義之士”依然是沒有放屁。
講到這裏,我就不得不提一下,因為這些人根本沒把我說的話放在眼裏,我提出的一些比較極端的條件。
條件1,最晚在當天晚上23:59給我。超過這個時間算作不給。不給視為違約。違約該怎麼辦就不用我說了。
條件2,必須說了我問他要的那個人死了以後,事情才能繼續。原話應該是“你想要嗎?他死了我就重開20%的承諾。”
條件3,必須把某些人換掉。
這些條件分別出現在不同時期,而這些野狗正是我想處死的對象。理由也是非常簡單。
1.他自己早就跟事情沒關係了。還硬參與其中。
2.自己不給就算了,還幾乎當我麵教唆別人,不讓別人給。
3.我都公開表示必須把他們換掉,他們居然還有臉參與其中?
4.到處謠傳我是壞人的不實言論,到處扭曲並我曾經的也是已經結束的承諾。
5.對我進行精神攻擊和敲詐勒索。
6.非法在我體內植入芯片,並盜竊我思想。
還有其他很多的原因,這就不一一列舉了。
然後這群白癡的“正義之士”先是以“我是傻逼”為理由,,在我的承諾還存在的時候故意不給我。然後以“沒有百分之二十”為理由在我已經宣布事情結束了以後故意不給我。最可氣的是,這些所謂的“正義之士”居然像白癡一樣要求我白給別人錢。還妄圖通過控製我來實現自己的不法目的,最可笑的是,這些所謂的“正義之士”從來就沒想過通過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還一直自詡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