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婚姻生活(3)(3 / 3)

第三類化學的方法,不外用熱而帶酸性的水來洗,因為精子遇見這種液質,可以失去遊泳的技能。但是這種洗法,不能各部分都洗到,而十萬之中,隻要留下一個小小的精子,就可以受孕。

除了洗滌以外,可以用一種節育的膠質藥品。它可以將子宮頸口堵塞。這種方法,單獨的用,是沒有多少效力的。若是與子宮頸帽合用,則不無小補。也有用藥品的,在精子沒有闖入子宮以前,將它殺死,使它沒有與卵結合的可能;或是滅絕精子遊泳的能力。但是藥品的性質,太輕,便無濟於事;過烈雖能殺精子,一定也能摧毀陰道及子宮內的外皮細胞,其貽害於婦人之身,必非淺鮮。法克氏新著一書名《抗孕的化學與物理學》(Chemistry and Physics of Contraception)。彼曾致力於是項研究有年,希望在化學物品中,可以發明一種能殺精子,而同時不加害於生殖器的藥品,如注射抗白喉素一樣。藥品注射入體內,可使性交有興,而不致受孕。若在某種情形之下,雙方要生育時,仍不失其生殖的機能。這樣可以施諸大多數的民眾,尤其在最低層而受經濟壓迫的人,使有普遍的“救苦救難”的功效。不幸這類研究,還在幼稚時代。在沒有相當試驗與結果以前,我不敢勸任何人,用任何市麵上出售的任何藥品,因往往不獨無益,反有時貽莫大之害。

有的人提倡用X光線(X—ray)來放射生殖器官,使其失去受精(女)與輸精(男)的機能。這與用藥品有些相仿,因為光力過大,則有傷生殖器的細胞,而永遠失去生育的可能;光力過小,則無濟於事。這也是應當避免的法子。

最妥當的辦法,除了禁欲以外,是用手術將輸卵管或是輸精管割斷。不過普通的人,對於手術,都覺得有些“犯不著”。並且動手術之後,再想生育,是萬萬不能了,除非是下述的一種例外的事實。有一友人,因骨盆狹小,生育兩次,都是剖腹取出來的,生了一男一女。後來醫生取得了這對夫妻的同意,於第二次割腹時,同時將輸卵管割斷。這是在我國最著名的醫院,而是由最負有名望,有經驗的婦科專家,來親自動手術的。當然是萬無一失的了。從此夫妻二人,便坦然無慮。誰知連過了兩月,沒有月經,而腹漸漸變大。這位太太與醫生都驚訝之至。診斷之下,果然是孕。不得已再施行手術刮子宮,仍無濟於事,而腹部繼續長大;無法,隻得將整個子宮取出。

總而言之,節製生育,是個人的事,當熟知各個人的心理,取其最不生惡感,與最省事最經濟的方法,再求醫師指導,隨時小心,照當做的去做,不嫌麻煩,不偷懶,則能收相當的效果。節製生育對於這類的夫妻,也可以得著很大的身心快樂。廣行以後,對於經濟優生,也附帶有不少的供獻。

我們是提倡生育節製,不過我們並不讚成強迫普及,因為這是個人的事,若強迫使行,不獨沒有良好的結果,而會發生許多不能避免的誤會與反抗。經濟學與優生學的許多議論,另是一事,不是這本醫學常識應該包括的。我們以為,凡是精神沒有錯亂的男女,應當都有自決的機會。對於精神不健康,有遺傳性的,我們以為政府應當用法律來替他們節製生育,因為他們已經失去明白的思想,自然不當有,也不能有自決之權。除此以外,節製生育無條件的是個人的事,勉強實行或反對實行,都是無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