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意蹙著眉,“啊?”
金華抬起頭,一雙眼亮著光,拉著傅意的手,有些激動的說:“你不知道,在夢裏他可溫柔了,一直在對我笑,還摸了我的頭,說了一句韓語,雖然我聽不懂,可是從他的表情來看,我猜測他說喜歡我。”
傅意摸了摸金華的額頭,疑惑的說:“沒發燒啊,怎麼說胡話呢?”
金華氣憤的拍了一下傅意,“哼,不跟你說了,上課了,回去吧。”
路過籃球場時,金華挽著傅意的手,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後來這步伐越走越不一致,她皺著眉回身看著傅意,再看看那些意氣風發的少年在陽光下散發著荷爾蒙,其中一個可不就是傅意的心上人嗎。秒懂的拍了拍傅意的肩膀。
傅意臉頰羞澀的通紅,金華打趣的說:“這個世上真話本就不多,一個女孩子的臉紅勝過一大段對白。”
傅意咬著唇,眼眸含水似的怪嗔了一眼金華,一溜煙的小跑走了。
金華看了一眼籃球場,目光和一道目光相視,冷不丁滲出一抹心虛,這不是那個親嘴狂嗎?一溜煙的也小跑走了。
唐燮擰著眉,看著那一溜煙跑的背影,搖了搖頭,又是這丫頭。
“唐燮,你楞著幹什麼呢,打球啊”
球場上熱灑汗水的男孩愣了半秒,手裏運著球大刀闊斧的鞭撻著。
一下午,金華的注意力都不在書本上,思緒早已經飄遠,心煩意亂的在本上胡亂畫著,那雙眼,又浮上腦海,怎麼就甩不掉呢。
其實,那天第一眼她就認出來唐燮了,那是學校遠近聞名的風雲人物,長得帥,學習又好,就是讓人頭疼的一點就是花心。
在學校裏,長得好的自然得到別人關注,像唐燮這種,更加奪人眼球,狂蜂浪蝶更是一波比一波凶猛。
金華恰巧小學是就和唐燮是同學,更要命的還是同桌,她那個時候可吃了不少唐燮的暗算。
那個時候,流行自動鉛筆,金華那個時候很純真的孩子,認為有好東西大家一起分享,作為同桌的唐燮,更是她選擇分享的第一人。
唐燮小時候還沒有現在這麼渾,就是不喜歡別人打擾他,尤其是在他睡覺的時候。
金華不知道,早上一來,看見唐燮趴在桌子上,拿著自動鉛筆,推搡著唐燮,眼睛亮著光說:“唐燮,給你看一樣好東西,不要睡覺了,太陽都曬屁股了。”
唐燮煩躁的睜開眼,嫌棄的看著金華,沒好氣的說:“什麼東西啊?”
金華笑的把鉛筆放在唐燮跟前,得意的說:“看,這是我昨天幫我媽打掃衛生,獎勵給我的,以後我再也不要削鉛筆了。”
唐燮垂著眼,沒什麼興趣,轉過身,又繼續趴在桌子上,扔下一句話,“別煩我。”
金華垂頭喪氣的哦了一聲,欲言又止的看著唐燮的後腦勺,鼓著嘴將鉛筆小心的放回筆盒裏。
唐燮聽著後麵的聲音,歎了口氣,又轉了回來,“喂,給我看看你的鉛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