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王啟明躺在床上想,既然重生了,就一定要把握好機會,不能像原先那樣活得不鹹不淡的,那簡直就是慢性自殺。一定要活得像自己采訪過的人那麼成功,才算有點意思。不,要比他們更成功,那該怎麼辦呢?最好的辦法就是在這些人成功之前就找到他們,投資他們,那可是包賺不賠的生意。比如著名的古歌公司,在短短不到十年的時間裏,市值就跟孫悟空駕著筋鬥雲一般的翻,要是自己成了這個公司的第一個投資人,想不發財都難啊。
可投資需要資金,不是說想投就能投,而且有些好的項目,很多風投基金都盯著呢,想投還投不進去。看來現在就要抓緊時間積累資金了,畢竟自己帶回來的記憶,也就比別人多了二十年。
二十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前輩子那二十年不就渾渾噩噩就過去了,死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
毛偉人說得好:“一萬年太久,隻爭朝夕。”
說幹就幹,王啟明就開始分析起目前的形勢。父親王淩雲在王啟明出生的時候就開始在外走南闖北,到處推銷家鄉的篩網濾布,到1985年的時候就成了遠近聞名的萬元戶,那時候王啟明可吃香,誰見了都誇他長得虎頭虎腦,將來一定有大出息。
後來王淩雲的生意做得更大了,成了王老板,有點飄飄然,被人騙下水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前幾年辛苦賺來的錢輸光了,還倒欠三十多萬外債。家裏親戚朋友能借的錢全借了,逢年過節家裏坐滿了跟王淩雲要債的人,那叫一臭名遠揚。母親方玉蓮為了管住王淩雲,也跟著他長年在外麵奔波,原本遠近聞名的一枝花,也很快變成了豆腐渣。
最無辜的就是王啟明,以前經常誇王啟明的人見到他就問你爸爸回來了沒有,十四歲那年阿姨方玉梅見他腳上穿的鞋都破得不成樣子了,就給他買了一雙女式涼鞋,他還高興了好一陣子,更難過的是,王淩雲跟方玉蓮本來一年就在家沒多長時間,過年回家,總是吵得不可開交,鍋碗瓢盆滿天飛,離婚的字眼一次次讓王啟明心驚肉跳,王啟明隻好抱著少康人哭。
雖然說後來在方玉蓮的貼身緊逼下,王淩雲生意重新有了起色,把欠的錢全還了,但整個家境就不如從前了。王淩雲雖然成功挖到了第一桶金,卻沒能抓住機會誇大在生產,也就失去了成為企業家的機會。
王啟明想起這段往事,有點感慨,他下定決心不讓曆史重演,一方麵是為了自己以後的宏偉藍圖,另一方麵是為了使方玉蓮和自己不再受這份罪。
經過仔細回想,王啟明確定爸爸王淩雲就是在今年被人拉下水染上了賭博,他鬆了一口氣,這事情還有得補救。
另外,王啟明深知權力的重要性,他伯父王愛民倒是堂堂的雲台縣縣長。可那時候的官員,相比起現在來,可是要清正廉潔出好幾萬倍。特別是這個王愛民,從政以來,可以說是沒給自己家謀過一絲私利,一心撲在黨和人民的事業上,一年都回不了幾次家。所以王家在村裏並沒有所謂的“官威”可言。但此時的王啟明回想起前世二十年的滄桑巨變,感慨萬千,他倒沒有怪村民們沒有給他特殊的待遇,而是感歎當時民風的淳樸。
後來,在王淩雲四處躲債的時候,王愛民因為想幫助弟弟還債,第一次伸手跟人要錢,結果就成了對方的把柄,一直被人要挾,最終身陷囹圄。
每想至此,王啟明都唏噓不已。
雖然王啟明有著成年人的記憶,但是身體畢竟還是十歲小孩子的,熬不了夜,想著想著就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