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瑰結婚了!確切的說,她是公開結婚了。
四年前,為了給即將出國留學的戀人夏雨一個承諾,也為了給自己一個信念,她和夏雨領了結婚證。結婚的事,她並沒有告訴其他人,用時髦的說法,這叫隱婚。一開始隻是因為初進職場不得不低調,後來則是為了職場鬥爭中的自保。因此,這個婚禮,隻是找個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場合將已婚的事實公開而已。平心而論,梅瑰並不希望這麼早公布自己已婚的消息,盡管這個消息已經遲到了四年。
在中國,結婚就是場累人的秀,一大早又是化妝又是整頭發,折騰了兩個多小時,梅瑰終於裝扮完畢。今天的妝容很重,玫瑰色小煙熏妝配上金色閃粉,一雙圓圓的杏眼立刻變得豔光四射。高高盤起的發髻上斜插著一頂小王冠,鬢角點綴著玫瑰和百合,顯得格外嫵媚。
梅瑰盯著鏡中的美女,怎麼看都不像自己,也難怪,身為炎城電視台脫口秀節目《三岔口》的主持人,她一向以端莊知性的形象示人,播音頭,職業裝,中規中矩,幾時有過這樣的妖嬈?
正在這時,臥室的門被推開,一團粉紅嗖的躥到梅瑰麵前,“妞,我來了!”
梅瑰被嚇了一跳,定睛一看,原來是《三岔口》的編導,今天的伴娘沈薔。她穿著粉紅色花苞裙,性感的鎖骨在細細的肩帶中若隱若現,修長的美腿在白色高跟鞋的襯托下曲線畢露——這還是那個整天黑白灰三色調示人的假小子嗎?
心裏想著,讚美之詞已脫口而出,“漂亮!就該這麼打扮。這麼好的身材,整天被你捂得嚴嚴實實,簡直是暴殄天物。”
沈薔不好意思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還說呢,你這家夥,找這麼一條粉嫩的裙子給我,不是存心讓我別扭嗎?”
這麼一說,梅瑰也感覺有些不對勁,她上下打量著,身材部分堪稱完美,利落的短發也無可挑剔。對了,眼鏡,問題就出在這副黑框眼鏡上,太杯具了,這麼粉嫩的裝扮,偏要戴副黑框眼鏡,完全不搭嘛!
“親愛的,把眼鏡摘了吧。哪有人穿這麼粉嫩的裙子,卻戴個保守的黑框眼鏡啊,I簡直服了you。”梅瑰有些崩潰。
沈薔嘻嘻笑著。“這不就是傳說中的混搭嗎?”
梅瑰白了她一眼。“屁,你這叫亂搭好不好!”
“可是,我摘了眼鏡就什麼也看不見了啊。”沈薔試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200度算什麼近視?趕緊摘了吧,看著別扭。”梅瑰說著,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拿下眼鏡,“不許戴了,這麼漂亮的一雙眼睛,非要藏著掖著不讓人看,浪費!”
沈薔下意識地看了看鏡子,細長的眼睛,眼角彎彎,睫毛長長,如一片桃花瓣,可能是近視的原因,眼神有些迷離,更是攝人心魄。那時,他最迷戀的就是這雙眼睛,喜歡凝視那對如葡萄般烏黑的深瞳,喜歡彈奏那排如豎琴般纖長的睫毛,喜歡親吻那笑起來如月牙般的眼角。所謂女為悅己者容,即使被隱形眼鏡磨得雙眼發澀,眼角發紅,她還是堅持不戴眼鏡,把最漂亮的一麵展現給他。
校園的愛情如童話般純淨,他們相約一同考大學,一同紮根炎城,一同為將來的幸福打拚。可是她的高考失利將兩人生生分隔在兩個城市,四年的等待卻盼來他的移情別戀,那個曾將她視若珍寶的男孩開始為另一個女孩甜言蜜語。萬念俱灰下,她重新戴上了眼鏡——沒了欣賞的人,再漂亮又有何用?
正想著,門鈴聲響,將她從片刻的哀怨中拉回現實——今天是個喜慶的日子,不應該被這些悲戚的往事所打攪。於是,她走向門口,隔著門同親友團周旋,一番伶牙俐齒,逗得門外的新郎抓耳撓腮,急的團團轉,這才開了門。
門開了,一幫大小夥子們隻顧擁著新郎官往房裏擠,險些將她推倒,幸好一隻大手扶住了她,抬頭一看,是個陽光帥氣的小夥。這人也就二十五歲左右,粉色襯衣,黑色西褲,穿著很正式,應該是今天的伴郎。沈薔打量著他,總覺得似乎在哪裏見過,卻又想不起來。
“沒事吧。”男孩關切地問。
沈薔微笑著搖搖頭,謝過他,準備進屋,卻被男孩叫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