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和十個,這隻是一句玩笑話。
這是我最喜歡的作家崔蔓莉的長篇小說《最愛》裏男女主人公的約定,我怎麼也想不到它會在我的身上發生。
二零零二年,高考結束。對我而言,這不算事。當然,並不是我成績差,相反,我太優秀了。
也許是太優秀了,便使我天生多了幾分傲氣,以至後來,我是那麼狼狽的逃跑。
人都說愛,我曾經多次問我,自己究竟有沒有愛,答案總是模棱兩可,說實話,我很恨自己。
果然,七八天後,成績下來了,我考的不錯,便在父母的要求下報了省內的一所有名的高校。
其實,從開始念書的那一刻起,我就想要去飛,飛離這個我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然而,父母隻有我這一個女兒,況他們漸老,我也不忍心離開他們。
父親的頭上已經有白發了。為了我他不知花了多少心血。一家人的生活都壓在他一個人的肩上,我常常看見他累的腰酸背痛,我卻無能為力。
高考後的暑假是很漫長的,我的學費是一筆很大的花銷,雖然有父親,但我想去替他分擔一些,父親隻不過是個送水工而已。
盡管父親的工資少的可憐,但他卻和母親的愛足以感動每一個人。這是我最愛他們的地方。
父親說他和母親是自由戀愛,彼此喜歡,但外祖父卻不高興了,於是把我母親鎖在屋子裏不讓出去,父親說他就這樣開始了等待無果的相思。
終於有一天,父親受不了,他說他從廚房裏拿了一把菜刀想也沒想的衝進了我外公的家裏,嚇得外公不僅送了女兒,還把戶口本也拿了來,當然,這是父親“勒索”來的。
外公最終在父親和母親的結婚證麵前低了頭,然而最終讓外公接受父親的是生下了我,母親由於幾度昏迷過去,父親沒日沒夜的受在母親身旁,還落下了男兒淚。
從那以後,外公待父親如親子,有時還會開玩笑說父親是他的情敵,因為他搶走了自己心愛的女兒。父親也一直因為他打敗了外公這個強悍的對手而洋洋得意。
每當想起這些事,我才會覺得我十八歲的青春並不事那麼虛無。
我在閨蜜玲玲的幫助下,找到一份飯店的工作,打算在那裏度過我漫長的假期。
有人說,生活是在拿時間摧殘人性。我覺得講的對極了,我和玲玲每天是朝七晚九,每天麵對著碟碟碗碗,我實在是堅持不下去了,可玲玲卻一副激情澎湃的樣子,我問她秘訣,她倒好說了兩個字:帥哥。
對於玲玲的回答,我有些苦笑不得,難怪她每天穿那麼性感,露出白而長的美腿,老板娘說了那麼多次不要這麼穿她還是不聽。
堅持吧!周芸兒。我對自己這樣說。玲玲的理由是帥哥,那麼我的理由就應該是金錢,因為我從不是個富裕的女生。
“芸兒,快,店裏來了個帥哥。”我正在員工宿舍睡覺,因為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但美夢就這樣被玲玲的“噪音”打斷了,盡管我做的是白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