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許一個願?
還是不要了,因為我曾許過很多很多內容相近,本質相同的願望,它們從師大那個暗藍色的夜晚開始,伴隨著許願星夜夜變遷,任漢城的天空泛起一季一季的白雲蒼狗,隻會重複一個個簇新的等待。直到與悠悠重逢,我依然無法判斷我的這些願望是否真的實現,那麼,為什麼要許一個新的願望,沉重地負載在那些曾經的期待上麵呢?
我是金正熙,原則上講,本該成為一個暴力的人,可是命運或者說那個叫小掬的女人把我推進了一個文藝的故事裏,於是,不知不覺中,我變得很喜歡一些細致的情緒,三年前在漢城大學進修企管的時候,那些崇尚用尖叫抒發傾慕的小女生也會在我經過時偶爾瞪大眼睛,屏息為尖叫醞釀情緒,以證實我是個可以與清風拜把子的帥哥。
我沒有再打過架,不再接受任何人的挑釁,服從我的父母的安排,做回一個尊重民族傳統的人。我很清楚,我做的這一切隻是因為我不想忘記悠悠。不想忘記她要求我讀書,不想忘記她不許我打架,不想忘記她對我說:你是兒子啊,發生了事情怎麼可以不通知家裏?
怎麼會有這樣的一個女人,讓我五年來所有的夜晚隻被一顆星星占據。每當我拉開窗簾,看到一天的星羅棋布,那些我熟識的有著千古的浪漫傳說的波拉莉絲,比麗尼格,安德魯美達卻都是遙不可及,隻有一顆她隨手點指的不知名的小星星近得好像就懸在我的眉眼間,然後所有與她在一起的記憶會集體複蘇,帶著檸檬一般酸澀的味道,從一陣一陣晚風的縫隙之中像散開的書頁一般紛至遝來。
回憶比現實要美好。我猜想,如果我沒有遇到悠悠,也許我的人生會單純許多,可是,我還是喜歡現在的生活,這種因為一段美好的回憶而文藝了的,零亂了的,瑣碎了的生活。
其實,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中,都可以有一個悠悠,有一段美好的回憶,可是它沒準會像一隻靈巧的羚羊,在你瞬一瞬眼睛的一刹那,消失在熙來攘往的人潮和時間海裏。而我的幸運,也許就是我的這隻可愛的羚羊,在消失了那麼久之後,會像一顆流星一樣,突然掉落在我的眼前,一點都沒有改變,還是我離開時的模樣,她一直以來所做的事,就是等我回來。
那麼我該做的事,不也很簡單了嗎?抓住她,不讓她再次跑掉,因為有許多人用許多的方式講過了一個相同的道理:人隻有在失去的時候才想到要珍惜。我還記得這個小女人因為被我騙到氣得臉色鐵青,用她的手機敲詐了我,然後一頭衝向火車站,那時候我心頭的恐懼幾乎要像釋放原子彈一樣爆掉。後來,她把自己哭暈在我的懷裏,軟軟地無依無靠地,而又充滿信賴地把自己交給我,那種失而複得的感覺竟讓我大汗淋漓。
太宇,太宇。
一定要提起太宇,盡管我現在依然無法麵對他,這個與我愛上了同一個女人的,即是敵人又是朋友的家夥。我是在漢城讀企管的時候認識的他,當時就覺得他有點特別,本來以為是因為他個性的關係,現在才知道是因為我們都知道了的那個原因。
他是一個很優秀的人,做任何的事都非常標準,優雅而完美。在我還對成績漠不關心,得過且過的時候他已經領取了學院的最高獎學金。他曾毫不留情地譏笑我是個等待得到父蔭的二世祖,使我的心中第一次再次燃起想要打人的怒火,可是他說得沒錯,除了悠悠,沒有人這樣講過我。也許他的目的有些陰暗,但說的畢竟是事實。
後來我發現他很喜歡搶我的東西,在學院裏,曾經向我示愛的學妹,沒多久就會出現在他的身邊,然後被他一腳踢開。那時我沒有在意過這種事,我想這也許會讓他有些光火。可是我並不是故意的,早知道他這麼渴望打擊我,我該禮貌地回應他一下才對。
我不該把悠悠放到他的身邊的。還記得悠悠心心念念渴望得到那本參考書的時候,我曾對她說,好的東西,永遠不會塵封,也永遠不會隻有一個人欣賞。
這是一句至理名言。
太宇終於把戒指套在了悠悠的手指上。我的悠悠,屬於我的手指。
我知道,是我把她推到太宇懷裏的。
把自己賣掉還在給別人數錢;亂七八糟,胡裏胡塗;表麵上天不怕地不怕,可是一談到感情的事就會把自己包得隻餘下一雙腳,然後一陣煙似地溜之大吉。
她居然要做太宇的新娘。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我遇見的這個讓我中招的到底是個什麼女人。她除了折磨我哪有一件事做得好?
可是,那一晚,我聽到太宇說:他喜歡悠悠。
他喜歡悠悠。悠悠答應做他的新娘。
我找不到我的位置,所以隻好選擇離開。是的,悠悠終於回到了我的身邊,穿著五寸高的高跟鞋,擺了一桌鴻門宴般的殺豬全席,告訴我,她五年前是如何像個女俠一樣從下水管爬下女寢回應我那首《ibilieve》。我吻了她,嚐到了她冰冷嘴唇的甜蜜的味道,感受到她的顫抖,她的不知所措。我們相愛了。開始在五年前,可是直到現在,一切也隻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