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好女孩兒,雖然我總是頂著一頭明晃晃的紫色長卷發和濃重的紫色的眼影招搖過市,雖然10塊的紅塔山總是離不開我的手,但是我是個好女孩兒,這件事千真萬確。對了,忘記說了,我叫劉離。就是流離失所前兩個字的發音。我很討厭我的名字,可是這卻是爸媽留給我的唯一證明他倆在一起過的憑證。
在我很小的時候,爸媽因為感情不合最終分開,將還在上幼兒園的我托付給姥姥,然後各自追尋自己的幸福去了。從我記事起,我的印象裏就隻有姥姥家那隻有十幾平米的逼仄狹小的空間和公共廚房裏那些大嬸大媽們談論八卦的大嗓門。我的生活裏始終夾雜著庸俗的吵鬧,所以我是個俗氣的人,特俗氣。我曾經一度的想,是不是因為我的出生,因為我倒黴的名字,所以害得爸媽分開,而我也就這樣在對自己滿腔的怨恨中一點點長大。
直到遇到林坤,我才明白其實我很美好,最起碼因為我的存在讓林坤感到了幸福。是的,我戀愛了,在我19歲那年的末尾。和他的相遇就像個夢,這是我唯一的感覺。愛情真的是很神奇的東西,可以讓人突然間感覺到如沐春風般的幸福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