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是昨天晚上被抓的那兩個阿。我知道,有一個還是我抓的呢,好像是黑社會哦,你們律師行連黑社會的生意都接嗎?”
“沒辦法了,他們來找我們,難道我們有錢不賺嗎?對了,昨天你發短信給我說不來,就是去捉這些人阿。”
“是阿,你昨天和我妹妹玩的開心嗎?”
“你妹妹昨天根本沒有來,她叫我和你玩的開心點哦。”
“阿,那你豈不是一個人去看電影。”
“那到沒有,你們沒來我就回家去了。”
“這樣阿,那改天我們再去看吧,我保證我和妹妹都會來。”
“好阿。”正說著一旁有人叫唐欣,唐欣對楊林說道:“我還有事情做,你那兩個當事人剛剛到了那邊的審訊室,我的同事正在那裏做筆錄,沒什麼證據,應該很快就放人了,你過去找他們吧。”
唐欣走後,楊林來到的唐欣所說的那個審訊室,敲了敲了門。門打開了,楊林見到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胸前掛了一個警察的證件。楊林拿來了一張名片給這個警察說道:“你好,我是劉氏律師行的律師,我們公司客戶李誌強先生和王勇先生,昨天晚上被你們抓到這裏來,現在我來向當事人了解一下情況。”
那個警察看了看楊林的名片,可能知道律師不好惹說道:“他們就在裏麵,你進去問他們吧,問好了通知我們來錄口供。”說著就讓開了一條路讓楊林進去,裏麵李南兩個手下都是平時李南身邊的人,見到楊林立刻站了起來齊叫道:“林。。”楊林向輕輕的咳嗽了一聲,向門口看了看,二人同時改口道:“楊律師。”
楊林坐下後,向二人了解了一下二人被抓進來到現在的情況,昨天二人被抓上警車後,除了二人以前並沒有見其他的人被抓上車,來到警局後,二人都隻是向警察提供了一些二人的基本身份資料,然後就堅持要等律師來。楊林問了基本情況後,就通知警察來錄口供。
不一會,剛才那位警察就走了進來坐下,剛坐下楊林就問道:“警察同誌,我的兩位當事人昨天晚上被你們捉到了這裏,並且向你們提供了基本身份資料,請問你們我的兩個當事人犯了什麼事。”
“他們聚眾鬥毆和蓄意傷人”警察答道。
“這位警察同誌,我想提醒你。聚眾鬥毆和蓄意傷人都是項比較嚴重的指控,聚眾鬥毆指的是眾多的人采用暴力相互搏鬥,蓄意傷人指的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你們有沒有足夠我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和眾多的人一起相互搏鬥和我的當事人損害了他人身體健康。”
“證據到是暫時沒有。”
“沒有證據你們就隨便指控我的當事人聚眾鬥毆和蓄意傷人。”楊林強硬的問道。
“證據還在查。”
“還在查,那就是沒證據咯。那我的當時人就是無辜的哦,是不是可以離開警局了,還是要等你們扣留二十四小時才放人阿。”
“那到不用,他們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