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1961年8月4日(美國,夏威夷,檀香山)
家鄉:雅加達,印度尼西亞;檀香山,夏威夷。
配偶:米歇爾·魯賓遜·奧巴馬
子女:瑪麗·安·奧巴馬 薩莎·奧巴馬
信仰:聯合基督教會
教育經曆
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1991
西方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文學士
普那胡學校
職業經曆
鄰居和技術中心
庫克縣律師協會
庫克縣律師協會社區法項目
喬伊斯基金會董事會成員
芝加哥森林基金會
公共服務
伊力諾依州,州議會參議員,1997年-2004年
美國國會參議員,代表伊力諾依州,民主黨,2005年至今
著作
《我父親的夢想:一個關於種族和繼承的故事》
愛好(絕密!)
1.喜歡收集蜘蛛俠和野蠻人柯南的連環畫。
2.高中時期有“轟炸機”(O“Bomber”與“Obama”諧音)的綽號,因為他打籃球非常棒。
3.在斯瓦希裏語中,Obama的意思是“受到保佑的人”。
4.是個左撇子,是美國戰後第六位左撇子總統。
5.有一套拳王阿裏簽名的紅色拳擊手套。
6.最喜歡的小吃是巧克力花生派,最喜歡喝黑森林藍莓果冰茶,最喜歡的食物是妻子做的意大利蝦麵。
7.最喜歡的電影是《卡薩布蘭卡》和《飛越瘋人院》。
8.在哈佛期間,他曾申請將自己形象加印在黑色日程表上,但遭到所有女性委員的拒絕。
9.他最喜歡的音樂包括邁爾斯·戴維斯、鮑勃·迪倫、巴赫以及The Fugees等。
10.在與米歇爾第一次約會期間,他們看了斯帕克·李執導的電影《不做虧心事》。
11.喜歡玩拚圖和紙牌遊戲。
12.他說自己最壞的習慣就是,總是時不時要查看黑莓手機。
13.他使用蘋果電腦,駕駛的車是福特Ford Escape Hybrid混合動力車,舍棄了耗油量大的克萊斯勒300。
14.他穿哈特馬克斯牌的西裝(價格為1500美元),有四雙一樣的黑皮鞋。
15.最喜歡的藝術家是畢加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