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監管到位,消除腐蝕製度的“蛀蟲”(1)(1 / 3)

隨著企業經濟的發展壯大,因內部監督措施的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導致一些管理者和員工濫用手中的權力和職務之便,以各種形式侵吞、占用企業資金,收受賄賂的案件呈現多發、高發勢頭。因此,如何清除腐蝕製度的“蛀蟲”、讓製度大樹枝繁葉茂已經成為企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及時發現和解決企業內的“蛀蟲”

韓非子是中國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在先秦諸子時代,其《八奸》不但使人耳目一新還令人振聾發聵。對於君主來說,同床、在旁、父兄、養殃、民萌、流行、威強、四方,是謂“八奸”。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雍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查焉。

對於現代企業來說,如何使企業領導和員工上下一心,為企業的共同目標而齊心協力,實在值得深思。

在數不勝數的企業之中,究竟有幾個企業,其員工是真正竭盡所能,為公司的目標而奮鬥的呢?現實是令人傷心的。企業一方麵在感慨人才難得,另一方麵卻又不認真去了解現有員工,以發揮他們最大的優勢。因材施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並非易事。

人的貪欲是永遠無法滿足的,所以老子說,罪莫大於可欲。有了欲望,人們自然會相互攀比,有了攀比,就很難做到公平。一旦公平離人心太遠,則失去人心。企業中又該如何應對呢?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形形色色的員工可能讓人一時難以抓到頭緒。要想員工能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那麼企業大概至少需要認真對待以下幾類“蛀蟲”:

(1)業務不精的人。負責技術的,不了解最前沿的技術和發展方向;負責財務的,不明白怎樣規避金融風險;負責人力資源的,不清楚員工真正需求,無法為企業留住人才。

(2)嫉賢妒能的人。有些人,自己業務能力水平有限,卻一心沉迷於對有才能的員工進行汙蔑、陷害,處處給人挖陷阱,讓人防不勝防。如果主管領導是個明白人,尚能識破他的伎倆,一旦主管領導昏庸抑或失察,則小人便鹹魚翻身,正直、忠厚之人便沒有抬頭的機會。所以韓非子說:“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不僇於吏誅,必死於私劍矣。”

有些人,明明知道下屬比自己強,但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卻千方百計進行壓製、隱瞞,絕不讓上司知道,讓那些並非池中之物的人才就這樣輕易地埋沒了。這些人,是企業“蛀蟲”中最罪大惡極之輩。

(3)目光短淺的人。這種人鼠目寸光,隻看到眼前利益,不為公司的整體著想,不為公司的長期利益著想。比如,有些人表麵上為公司降低成本,降低產品質量要求以壓低供貨商的價格,最終導致項目延時、索賠甚至失敗,從而在很大成程度上傷害了公司的利益,甚至危及企業生存的根本。有些人一味地要求員工工作熱情飽滿,卻從不給員工任何學習和提高的機會,從而導致員工跟不上公司發展的形式,最終難以有效地完成相關的業務,無形中提高了企業的成本。

(4)私活公幹的人。利用公司的資源,為自己私人的業務提供便利。這些人,為了降低私人業務的成本,不惜把成本和風險轉嫁給所在職的企業。鯨魚大概能帶動一些小的海貝之類的附生物,然而倘若是一頭嗜血的鯊魚,則鯨魚必死無疑。疏於管理的企業,這種“蛀蟲”其實也不少。利用公司電話煲電話粥的大有人在,以公司的車為自己辦私事的也不在少數,利用公司的品牌或名聲為自己謀利益者就更加不計其數了。這些人可謂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盡一切辦法鑽空子,可謂無孔不入。

(5)公活私幹的人。有些人,把公司的業務轉移到與自己利益相關的單位,為自己牟私利。本來要跟公司簽合同的,他卻利用職務之便,想方設法地把合同轉移給自己。一方麵,直接導致了公司的財務損失,另一方麵,又損害了公司的形象,使企業失去了客戶的信任。疏於管理的領導往往被這種人迷惑,表麵看來,他跟客戶關係相當不錯,能擺平很多事情,可是實際上,公司失去的卻遠遠超過他所貢獻的。韓非子曾說:“舉事有道,計其入多,其出少者,可為也。惑主不然,計其入,不計其出,出雖倍其入,不知其害,則是名得而實亡。如是者功小而害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謂功。今大費無罪而少得為功,則人臣出大費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6)推脫責任的人。利益一定要爭取,遇到事情,卻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使盡渾身解數為自己找理由,找借口,恨不得把死的說成活的,把白的說成黑的,目的隻有一個,即此事與我無關。

懲一儆百,決不姑息養奸

如果不是一個下屬在你麵前為所欲為,而是一群,這時你該怎麼辦呢?不妨懲一儆百。有的領導麵對這種情況往往不知如何是好,想懲一儆百卻又怕犯了眾怒,如此猶豫不決,反而有姑息養奸之嫌。如果有一件事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是小張的過錯,同事認為經理應該會對他發相當大的脾氣,然而領導卻隻是讓他以後小心點便原諒了他的過錯,為此大家頗感失望。“前有車,後有轍。”再有員工出現過錯時,也就無法批評他了。漸漸地你的“刀口”越來越鈍,最後你會落得誰也不敢罵的下場,而無法繼續領導下屬。所以在需要批評時,就必須大聲地批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