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緣分有五種境界。“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相逢是生命之途的交會,有緣相識是人生中第一境界;“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相識是心靈感應的默契。有緣相知是人生中第二境界;“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相許是永不變的承諾。有緣相許是人生中第三境界;“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去巫山不是雲。”相愛是海誓山盟的纏綿。有緣相愛是人生中第四境界;“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相守是舉案齊眉的和諧。有緣相守是人生中第五境界。
圓也好,碎也好,一切都是似水流年,榮也好,枯也好,一切都會隨生隨滅。
下麵的這個故事,或許能帶給我們一些關於緣分的啟示。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結婚。那一天,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家人用盡各種辦法都無能為力,眼看奄奄一息。這時,路過一僧人,得知情況,決定點化一下他。僧人到他床前,從懷裏摸出一麵鏡子叫書生看。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路過一人,看一眼,搖搖頭,走了。又路過一人,將衣服脫下,給女的蓋上,走了。再路過一人,過去挖了個坑,小心翼翼地把屍體掩埋了。疑惑間,畫麵切換。書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在洞房花燭夜,被她丈夫掀起了蓋頭。書生不明所以。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戀,隻為還你一個情,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現在的丈夫。書生大悟,“唰”地從床上坐起,病愈。
緣分,可遇而不可強求,就算詞窮墨盡,也無法形容描寫得酣暢盡致。有時,緣分擦肩匆匆而過;有時,緣分情深款款地向你走來。讀懂的人,讀懂了,讀不懂的人,自然也就錯過了這奇妙的感覺。
張愛玲輕聲訴說:“於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於千百年中,在時間無垠的荒野中,有兩個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就這樣相逢了,也沒有說什麼的,隻是輕輕地道了一聲:哦,你也在這裏嗎?”。相逢就是緣。
詩人徐誌摩告訴世人,人們苦苦追尋的緣,切不可強求。“在茫茫人海中,我欲尋一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隨遇而安就是緣。
信緣,隨緣,釋緣,了緣,悟緣,惜緣。
緣分之所以稱為緣分,就是因為它的不可強求。相信緣分並不是相信宿命,而是一種對情感的釋然。緣字在天,分在人為!人生在世,要學會隨緣而安——緣來不拒,緣去不驚。正是因為緣分這個字,讓多少人曾經淚流滿麵;也正因為有了這個字,人生才變得鮮活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