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到嘴的兔子跑了(1 / 2)

半晌,唇角一勾,露出一抹陰險的笑,抬眸,道:“老王,你辦事我放心。錢馬上就會打到你的帳戶,不過,我還有一個要求。”

“說。隻要我王正義能辦到的,肯定幫你辦。”

伍家明看了王正義一眼,從公文包裏拿出一張光盤遞給他,說:“這裏麵是林仃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如果48小時內她還不答應我的要求,你就把這個拿出來。”

看到桌上的光盤,王正義不解了。

“伍家明,你真要弄死她啊?你不是說你喜歡她嗎,幹嘛非要做的那麼絕啊。殺人可是要填命的,這如果真判了,就算不是死刑也得無期啊。你可想清楚了。”

王正義所說的伍家明又怎會不清楚,他可是出身法律世家,爸爸是律師,媽媽是法官,這些法律條文對於他來說,簡直就是小兒科。

林仃被定性成故意殺人,其實就是他一手安排的,他也不願意看到林仃受苦,但他很清楚,如果想要一個人永遠記住自己的好,那必須要在她生死攸關,且孤立無援的情況下幫她一把。他本以為,今天的審訊會讓林仃多少有些害怕與無助,卻不料會是這樣的狀況。

在他眼裏,林仃就是一個逆來順受的灰姑娘,從小沒人疼沒人愛,在林家別說是反駁,就連一個‘不’字都很少說,而眼前的這個她,思維敏捷,邏輯清晰,遇事淡定,絲毫不輸給他這個律師。

正所謂,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他隻能放手一搏了。

拘留室,一個隻有不到十平米的小空間裏,除了一個用磚砌起來的比單人床還要小的一個小台子,就隻有一個半開放式的廁所。林仃蜷縮著雙腿靠著牆邊坐著,一雙水亮的杏眸靜靜地打量著四周。

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被關在這種地方,更沒有想過會跟殺人案扯上關係。

故意殺人,多大的罪啊。就算給她一千個膽子,她也不敢這樣做。

可是,誰又會相信呢?

堂堂一個林氏千金涉嫌故意殺人,簡直就是轟動全城的大新聞,可是從她被關進來到現在,十幾個小時過去了,林家也沒有任何一個人來過。

而伍家明,也隻是匆匆一瞥,就再也沒見過了。

她從來都信奉‘凡事靠自己’,從來就沒有依靠過誰,更別說依賴誰,現在回頭看看,確實沒錯。

就算她想靠,想依賴,也沒人讓她靠,不是嗎?

就像現在,定罪與否她一點也不關心,將來怎樣過,過怎樣的生活,在她心裏根本不重要。如果真的被定罪了,她所擔心的,依舊隻有她的媽媽,還有那個被流放的弟弟。

她的一生,仿佛就是為他們而生一般,隻要他們好,一切都好!

看著時間一點點過去,伍家明透過監控觀察著林仃的一舉一動,哪怕是一個眼神,一個表情,他都會看的仔仔細細。在他的人生裏,從來沒有贏不了的仗,就像這次,他篤定林仃必定會嫁給他一樣。